文:宋艳群
我是1996年8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的,母亲、妹妹、父亲也相继走入大法修炼。母亲原来有心脏病、肝病,神经衰弱、眼病等,久治不愈,学了法轮功后这些病都好了。妹妹宋冰1998年髂骨肿瘤手术后不能行走,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就能正常行走。大法使我们全家变得健康善良,和睦幸福。
姐妹被重判12、14年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妹妹宋冰也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那里,每天都听到警察电棍电人的声音、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闻着皮肉电糊的焦味,我们的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我因为炼功被加期八个月,宋冰被加期六个月,我们分别于2001年4月和8月回到家中。
2003年11月26日,一群警察闯入在我们租住的房子,将我和妹妹秘密绑架。舒兰市公安局长辛河、警察李卓、李耀臣、李甲哲、王庭柏等对我们姐妹俩进行刑讯逼供,绑老虎凳,用细长尖物扎耳孔、眼睛、灌芥末油等。
一个月后非法秘密开庭,家里请了律师,他们却不让介入,法官刘勇阻止我说话,我和妹妹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四年。
妹妹被迫害致死
2004年5月25日,宋冰和我被劫持往长春黑嘴子监狱。在体检时,发现宋冰患有肺结核,监狱拒绝接收。当时宋冰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发烧,咳嗽、胸闷、喘不上来气、吃不下饭、心力衰竭。看守所将宋冰的病情上报给公安局,公安副局长辛河就是不放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璞对我父母说:宋冰死了他负责,就是不能放人。
2004年8月,宋冰连续三次昏迷不醒。他们不肯承担昂贵的医药费,办了监外执行手续,将瘫痪在床、身患重病的宋冰丢给家属。 办手续时,舒兰市看守所长庄润江还勒索了家属3000元。
妹妹在父母的精心照顾下,渐渐的能学法炼功了,身体逐渐好转。可是警察却不放过对她的迫害,长期在她家蹲坑,特别是到了他们认为的所谓敏感日,更是疯狂,妹妹几次被迫从家中出走,流离失所。
由于长期在压抑迫害中生活,致使她的身体无法恢复正常,妹妹于2009年7月30日半夜二点含冤离世。
五马分尸般酷刑
2005年4月中旬,我和很多法轮功学员一样,在吉林省女子监狱洗脑班被单独隔离,我坚修法轮大法、不写所谓“五书”,遭酷刑迫害,我被紧紧抻吊在床上,四肢腾空,三天三夜,每分每秒我都在剧烈的痛苦煎熬中度过。很快,四肢血痕深陷,半个月放下“死人床”时,身体如同残废,无法正常行走。
“抻刑”造成我腿部毫无知觉,终日冰凉;整个右臂,骨头疼痛难忍,手抖动的特别厉害,不能写字;大脑反应迟钝;同时两肋、肺部疼痛难忍。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曹红和胡姓狱警(已调走),犯人刘春阳等。
可疑的输血
2008年秋,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被集体特殊验血、登记,一次四管、两管,我是其中之一。当时只说特殊验血,现在知道如果配型成功,就可能成为被虐杀的对象。
2014年1月20日我被接回家时,已生命垂危,体重只剩47斤,大脑几乎没有思维。
我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对我的迫害罄竹难书,对法轮功这个信仰群体的迫害更是天理难容!我知道身为检察官、法官在今天的中国能站出来为正义发声,要有多么大的勇气。可是你们并不孤独,我们能够挺过这场迫害,就是相信真理必胜!
后记:现年四十三岁的宋艳群于2015年7月28日向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