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来稿)2000至2014年,薛洪民先后担任山东临沂市两个区的公安局长,因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落个妻离子散的下场。
 
薛洪民在任河东区公安局长期间,其妻出轨,闹得满城风雨,让薛洪民戴了绿帽子;离婚后,儿子不让薛洪民再婚,他也就一直和儿子生活在一起。
 
2013年夏天,在他任兰山区公安局长期间,一天晚上,儿子和朋友坐在沂河边乘凉,起身要走时,其儿子脚踩在青苔上,一下滑下了水,朋友去拉,也滑下了水。此时,有人路过,救上那位朋友。朋友说,下面还有一个,那人又下水去找,可再没见着人,后在下游发现了尸体。

写出此事,没有一点幸灾乐祸的意思,相反,我们同情、可怜他被江泽民害了却不知!也是为了提醒那些目前仍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人在做,天在看,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继续参与迫害好人,到头来,只能是伤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