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盐城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素芳,去年底被非法判刑两年。张素芳上诉至中院,并向提审人员讲清法轮功真相、信仰无罪以及事实经过。2017年3月10日,中院以证据不足推翻初审判决。3月29日,张素芳无罪获释回家。
 
警察打老人两个耳光 

张素芳修炼法轮功后,心态祥和,身体健康,二十年没吃过一粒药。2016年7月9日,张素芳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到集市发真相资料,刚到集市十几分钟,就被警察绑架到张庄派出所。到那里,警察就搜身,有一个姓仓的警察打了张素芳两个耳光,还用木工用的小冲击电钻通上电,被一个国保大队长阻止。

张素芳一直和相关警察讲法轮功真相, 讲善恶有报。2016年10月25日,盐都区法院非法庭审时,张素芳作了自我辩护,她讲了法轮大法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两个月后,张素芳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中院推翻初审判决 

张素芳不服,于2016年12月27日上诉至盐城市中级法院。2017年2月和3月,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办案时,张素芳都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经过,并希望他们公正处理。

张素芳说:“我没有罪,坚定自己的信仰,使自己道德升华,二十年没吃过一粒药。”

今年3月10日,中院刑事裁定:“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16)苏0903刑初261号刑事判决;二、发回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鉴于盐城市中级法院裁定,盐城市看守所3月29日开证明,无罪释放张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