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州众议员林恩·莫里斯(Lynn Morris,右三)和州参议员吉尔·舒普(Jill Schupp,左三)与法轮功学员。
文: 密苏里州法轮功学员
 
2017年4月25日,美国密苏里州众议院通过了第七号决议案(House Concurrent Resolution No. 7, HCR7)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罪行。
 
HCR7决议案概括了中共活体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除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这一罪行之外,决议案还呼吁美国总统和国务院对此罪行进行调查;鼓励密苏里医学界对密苏里州的居民进行教育,使其了解到中国器官移植旅行的风险,以防止密苏里居民不经意地参与谋杀;议会还同意采取措施,禁止参加非法摘取人体组织器官的人员入境,并在密苏里州土地上找到这类人员。 
 
HCR7决议案得到了众议院跨党派的支持,最后以149比1投票通过。 
 
众议员凯普·肯德里克(Kip Kendrick)说:“(器官活摘)绝对是对人权的迫害。更多的人应该对此有所了解。所以我鼓励每个人都来支持此决议案,并且让更多的人知道此事。”

作为决议案的发起人之一,众议员林恩·莫里斯 (Lynn Morris)在投票讨论时指出:“本决议案会使更多的人来关注这项针对人性的可怕的不公正。”

在听完对决议案的介绍后,众议员斯蒂夫·库克森(Steve Cookson)对发起人说:“我本人就需要做器官移植。作为一个病人,我支持你发起的这项决议案。这件事很正确。谢谢你对此案的推动。我全心全意支持它。”

法轮功是活摘的受害者

在投票讨论时,众议员迪恩·度尔曼(Dean Dorhman)指出:“决议案的基本内容是与法轮功有关的。这是一个和中国传统宗教有关的团体。但是在中国,这个团体被当作‘国家敌人’来对待。共产党把他们看作是一个政治问题。”

莫里斯议员作了进一步的澄清:“共产党这样对待他们,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的人数比共产党员人数还多,所以共产党感到了威胁。法轮功学员并没有意愿要危害共产党,但是他们遭到了迫害。”

众议员阮迪·铎恩(Randy Dunn)补充道:“这个问题是这样的:一群炼功人遭到了迫害,而且因为炼功,他们的器官被(当局)盗取了。”

有议员问器官摘取是否是在供体被处决之后进行的。莫里斯议员回答道:“总体上来说,器官是在这些人还活着的时候被摘取的。他们通常不会被麻醉,因为摘取器官时,需要血液流经器官。”

莫里斯议员说:“这个决议案可以帮助提醒密苏里州的公民。如果他们需要去中国做器官移植,他们就有可能成为屠杀的帮凶。他们所得到的器官很有可能来自一个被无辜谋杀了的人,而不是来源于自愿捐献。”

莫里斯议员希望HCR7能够鼓励更多的州,甚至全世界的政府议会,都采取相似的行动。他说:“这是一个全世界范围的重要问题。这对全人类来说都是一个悲剧。所以我认为美国的每个州都应该对此有所了解,并且采取类似的行动。”

在此之前,法轮功学员和中共迫害政策的受害者应邀在2月23日举行的州议会国土安全委员会关于此议案的听证会上发言。生物学博士耿飒告诉与会者,在逃离中国前他遭到了非法逮捕,酷刑折磨。他的妻子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