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现价二百多万元的房子。一天弟弟来电话对我说:按理讲,这房子一半是由母亲继承的,另一半是我和母亲和弟弟每人三分之一。为了让母亲拿到房本,我们必须首先到公证处去做公证。我和弟弟在公证时必须放弃继承权,母亲才有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最终我和弟弟都做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一个月后公证书做好了,我打车去取,路上和出租汽车司机聊起来,司机是个女的,问我:你们三个人商量好没有?这房产将来怎么办?我说:没有商量过,母亲在我面前从来不提房子的事。她马上就明白了,对我说:我给你出个主意,你不要给她办,你现在办了,你母亲一纸遗嘱,你一点办法也没有。我说:不行啊,如果不办,矛盾马上就会来。她说:你就说你今天这事,明天那事的没有时间。拖到你母亲去世后,这房子自然而然就有你的一半。
回家后,司机的话令我思绪万千:这么多年,家里什么活都能找到我,装修、换暖气、换水管、刷房子等等。尤其父亲住院期间,我一个人跑前跑后,联系医院,陪护看守。从医院回家后,还得给母亲做饭。房子的事,如果我现在放弃继承权,以后母亲立下遗嘱,百年之后把全部家财给弟弟,那我毫无办法。而我现在不办,他们就拿不到房本,我现在有主动权。
但是,我思来想去,觉得不能那么做。我在法轮大法中修炼二十多年,师父在《转法轮》说:“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转法轮》)
想到师父的话,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了,我不能为了这一百多万的财产,去做那样的事。我感到心的容量渐渐加大,真正感受到了人没有了妒嫉、怨恨后的轻松。
于是,我很愉快的帮母亲办理好领房本的各种后续手续,母亲拿到房本后,欣慰的笑了。房子的事母亲不再提,我也从来不问,好象与我没有什么关系了。(文: 山西大法弟子 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