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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把中国人变二等公民

今天大陆的中国人真是可叹可悲,竟不知自己是当今地球上的“二等公民”。一党独裁专制竟剥夺了 “人民的普选权”。美国记者曾问江氏:“中国为什么不搞普选呢?”江回答:“中国人素质低。”难道中国人的素质还不如一些小国家的公民?人家都有权直接选举国家总统。中共已统治半个多世纪了,老百姓怎么还素质低?待到何时才能还给民众应有的权利呢?!

《宪法》是基本大法,其它一切法律都不得违背这个基本大法。《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享受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依据《宪法》和《公约》,中共设立政法委就是违法的;退一步说,如果说中共政法委有必要存在,那它首要的职责应该是保证法律的实施、保证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然而恰恰相反,政法委的设立是要强化一党专制,置法律于不顾,维稳而施暴政、践踏人权。中共劳教制度也是违法的,迫害法轮功的 “6·10”组织也是违法的,对维权律师的打压也是违法的,还有截访政策、洗脑办班和封锁互联网等全都是违法的。“国际公约”没放在眼里,国家“宪法”成了一纸空文,人民代表大会是“小媳妇”,政协也只是个“花瓶”。中国公民不但没有选举权,信仰权、言论权、出版权、结社权、集会权、游行权、上访权、知情权等都成了泡影。什么“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执政为民”、“以民为本”,全是假的!有个相声小段比喻得形象:“老婆饼里有老婆吗?人民大会堂里也没有人民。”

中国人不只是“二等公民”,还有许多个“二等”。比如,中共不让人民有知情权,一直搞“愚民政策”。对国外的电台施干扰(过去叫偷听敌台),对外国电视台、网站搞“封锁”;中国的报纸、电视、网站外国人随便看,可是外国的东西,却不敢让中国老百姓看,怕民众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会不稳定;在中国大陆没有新闻自由,是怕丑闻败露,而对贪官污吏失去了舆论监督;就连私人的信件也搞检查,私人的电话也设监听,很多场所都安了监视人的摄像头。为干如此腌臜之事,耗费了国家大量的资金。在人类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世界各国都尊重人权,早就对公民放开了所有的信息。可是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却怕人民,不敢搞新闻开放。以前是外国对中国搞“经济封锁”,现在是中共政法委对自己国内的民众搞“精神封锁”、“愚民政策”。只准听 “歌德”的中共新华社一家喉舌的,全国几百种新闻媒体只准随声符合唱一个调门。所以中国的网民,被称为世界上的“二等网民”。中国的电视、电台观众、听众,属于“二等观众”、“二等听众”;海外的书报不准看,还是“二等读者”。

笔者在一个网吧门口还看到这样一个“告示”:“要上网者,请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可见中共非常害怕民众“翻墙”——突破网络封锁,当很多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也即是中共倒台的时候。

中共警察和自由社会警察的誓言对比

在自由社会,警察效忠的首先是人民的利益。如美国警官的誓言是这样的:「作为一名警官,我最基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保卫他们的生命和财产,保护无辜的人不受冤屈,保护弱小者不受欺压,打击暴力,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尊重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自由、平等及享受司法公正的权利。

我将保证我的私生活干净清白;在面对嘲讽、蔑视和危险时,我将​​保持镇定与勇气;我将严格自律,待人和善并永远乐于助人。我将在我的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中永远保持诚实,我将做一名遵守法律和内部规章的模范。除非工作需要,我将严守机密。

我将永远不会因个人的感觉、偏见、憎恶或友谊而影响我的执法。我绝不向暴力和犯罪妥协,我将文明执法,绝不带有任何邪念、恐惧和恩惠。我绝不滥用武力,绝不收受贿赂。

我的警徽是我向公众许下的诺言的象征,我将时刻佩戴它,努力去实践我的诺言,在上帝面前,我将把我的一切奉献给我所崇敬的事业。 」

中国警察首先需要效忠的是「党」。中国警察誓词如下:「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在中国,很多时候,「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了矛盾,警察只好成为「党」的鹰犬,这是警察的耻辱,也是中国的悲哀。

世纪大谎言——天安门“自焚”伪案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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