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邯郸武安市活水乡老年法轮功学员石云兰,两年前被活水派出所警察殴打致残,因武安市公安局拒绝支付二十万医药费,石云兰被扣押在医院至今。
2014年10月9日晚,石云兰和刘考凤老人在村边大桥被活水派出所警察拦截、搜身。警察以怀疑两人在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为借口,将老人绑架到活水派出所,分别关在两个屋里。派出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指使七、八个警察对被绑在椅子上的刘考凤不停地扇耳光、踢打,刘考凤的脸被打肿,一颗门牙被打掉,血流不止。打人警察害怕留证据,赶紧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打完刘考凤后,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又到另一个房间,什么也不说,朝石云兰的头部猛打,老人被打得不省人事。郭宏杰、李鑫绍发现叫不醒石云兰,着了慌,次日凌晨六点将昏迷的石云兰送往武安市第一医院。
10月10日下午一点,石云兰在武安市第一医院做了开颅手术,由于被殴打造成头颅内出血时间太久,石云兰留下残疾,话语不清,无法行走,三年来只能坐在轮椅上。
欠20万医药费无法出院
活水派出所刚开始说给予治疗和赔偿,在石云兰入院时交了一千元医药费,陆续给了几百元生活费,后来便开始推脱责任,拒不支付生活费和医药费。
石云兰在武安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已近三年,由于医院未收到派出所方面的后续付款,石云兰脑部缺失的头盖骨二次修补手术一直耽搁着。目前已欠医院二十万元医药费,武安市公安局拒绝立案和开验伤单,派出所方面不出面解决费用问题,石云兰也无法出院。
活水派出所警察无故毒打两名老人,犯下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现在石云兰的家属和刘考凤仍在向各级检察院继续控告活水派出所和相关责任者,要求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