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宁夏报道)宁夏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谢毅强的上诉案近日(7月27日)在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开庭,谢毅强先生在法庭上非常理性、平和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还讲了这样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
2008年,他被非法关押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他年迈的母亲每个星期都要去看守所看他。为了表达一位母亲对佛法的坚定及对狱中儿子的思念,老人家想把自己亲笔抄写在白布上的《转法轮》送给儿子。可是母亲的这一梦想没有实现就离开了人世,检察院却把谢母留给儿子的珍贵遗物当作犯罪的证据,非法没收。
53岁的谢毅强本是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所的高级工程师,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公职,非法劳教三年、判刑四年,在劳教所、监狱遭酷刑,两次差点失去生命。去年9月4日,谢毅强在宁夏贺兰县金贵乡被人诬告,遭警察绑架,今年4月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四个月。 谢毅强上诉到银川中级法院。
7月27日开庭时,谢毅强在最后的陈述中,恳请法官让他读完他事先准备好的辩护词,但只读了开头部份,就被检察人员及法官阻止,现场许多旁听的人都哭了。
谢毅强的辩护律师认为:给谢毅强定罪的罪名都是错误的,法轮功学员向世人散发真相资料是为了伸冤,并没有危害到社会与个人。
今年6月21日,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姜涛、苏青玲、曹桂兰的上诉案做出判决,分别给三人加刑期一年、两年、一年,这种情况目前在全国也属罕见。希望办案人员能够了解真相,不要再迫害好人,不要断送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