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七个兄弟姐妹,丈夫是老小,上面四个哥哥,两个姐姐。公公在世时曾说过,家里前面三间房,公公婆婆一间半,四哥家一间半,后面三间房由我们和三哥家分。

婆婆家征迁时,丈夫把我们应得的一间半房子给了三哥家,因三哥的儿子结婚需要房子。我们只分得了一间下屋。回迁后,四个哥哥都得到了一套两室的房子,三哥家两套两室的房子。我没有因为此事埋怨丈夫。

婆婆知道我学法轮功不争不斗、不计较,就把她住的房子更名给了她小女儿。她的大女儿不干了,管婆婆要四万块钱。小女儿得了房子,同意拿出三万元钱给姐姐,还差一万元怎么办?我丈夫说:这一万块钱我拿。但过后,我丈夫心理不平衡,我就劝他想开些,钱财是身外之物,生带不来 ,死带不去。

其实,以前我在个人利益上也是脑袋削尖了往里钻。是因为学法轮大法了,大法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才能做到这些。(文:大陆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