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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检察官迥然不同的命运

他缓缓说道:“......我想大家都明白:一个没吃过葡萄的人,他就不可能知道葡萄是什么味道!我没炼过法轮功,对法轮功也不甚了解,所以,我就没有资格去对法轮功妄加评论!”

【明慧网】一位刚刚退休的朋友,给我讲述了他在检察院工作时的两个发人深省的真实故事。

说公道话 祛病延寿

1999年8月的一天,某检察院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那是打压法轮功最恐怖的日子!党员们个个表情严肃地准时进入会场。支部书记读过文件后,先带头念了自己的声讨和表态的稿子,然后要求大家发言。接着,检察官们一个接一个认真而紧张地念着从报纸上拼凑或抄来的发言稿。人人都在极力表现自己的“党性”。

一个多小时后,党员们的踊跃发言接近尾声,同事们就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坐在墙角的一位似睡非睡、还没表态的检察官A。A缓缓说道:“我也没好好看报,所以也没什么准备。我想大家都明白:一个没吃过葡萄的人,他就不可能知道葡萄是什么味道!我没炼过法轮功,对法轮功也不甚了解,所以,我就没有资格去对法轮功妄加评论!”然后又若无其事地闭上了眼睛。停了片刻,支部书记问:“完了?”A答:“完了!”会场一片沉寂。

支部书记有点不知所措,同事们也着实被A这一席话惊呆了,都明白他的不表态实际就是表态:对法轮功的批判宣传都是无知的妄加评论。A短短的几句话,不仅是对这场政治迫害的不满,同时也给在场的那些随波逐流的同事们当头一棒。

有人觉得A怎么竟敢在这运动的风口浪尖上如此不识时务;许多人对他敢于在此时此刻实话实说的胆量表示钦佩;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不久人世的癌症患者表现出的破罐子破摔,等等。

是的,A检察官因癌症晚期刚刚做过手术,人们都知道他已时日不多。在家休养的他,本不想来开会,但支部书记通知他,每个党员都要对这场政治斗争表态,所以他勉强到来。

这之后,A的身体很快康复了。一年后他以健康为由申请提前退休。其实大家都明白,他是因为不愿参与迫害法轮功。

18年过去了,A检察官依然健康地活着。A能有今天,那是法轮大法给一位敢于顶着压力为法轮大法说公道话者的福报,给一个在正与邪的较量中做出正确选择的生命的呵护。

助纣为虐 失子遭报

2004年初,本地公安局向检察院移送了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院里决定由B检察官受理。B的一位朋友听说后赶到检察院,向B讲了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她对法轮功的打压,那是中共和江泽民对信仰群体的迫害,是天理不容的。希望她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理由主要是:第一,把法轮功定为“×教”不是“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而是江泽民个人的信口雌黄,这是违宪违法的;第二,“两高”没有立法权,它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涉案的法轮功学员在单位非常优秀,本人没有任何违法的事实。

B对她的朋友的说法没有表示异议,但她不能答应朋友的要求。B说:法轮功的案子得听“610”的。你知道我是吃共产党这碗饭的,党说法轮功违法那我就得去照办。所以对不起,爱莫能助。

朋友说:“明知法轮功是无辜的,只要你想秉持正义,依法办案,那就会有办法!”B没有回应。朋友接着说,希望她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如果冤枉了好人,就得自己负责,共产党可救不了。B没吭声,只是不屑地一笑。

过后,B把拒绝朋友要求的事当作自己的资本到处炫耀,还嘲笑朋友用“善恶有报”来吓唬她,并说:“我才不信那一套。”

就这样,B检察官按上级的要求,把那位法轮功学员批捕,起诉,使之被判重刑。B因办案有功,受到表彰、奖励。

就在案件终结不久的一天,B检察官的独生子突然暴死家中,令全院惊骇。这现世现报来得如此迅猛,无情。B彻底崩溃了,痛悔莫及!

该检察院的两个小故事,说明了一个大道理: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人人都得在这场人类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正与邪(法轮大法与中共)的较量中做出选择,摆放自己的位置。

诽谤法轮功 广电官员遭恶报26例(3)

李晓枫

案例五、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李晓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李晓枫,男,汉族,生于一九五二年八月,四川省岳池县人,高级编辑,博士。

一九九七年起任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兼重庆电视台台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书记、总裁(总台长)。

他是继重庆市委宣传部前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前局长、党组书记张小川之后,重庆广电系统被调查的又一名高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终止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副书记、总裁(总台长)职务。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重庆一中法院对被告人李晓枫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晓枫上任后和他的前任一样,继续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不思悔改,终遭恶报。

冷静思考识破天安门“自焚”栽赃丑剧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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