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一位刚刚退休的朋友,给我讲述了他在检察院工作时的两个发人深省的真实故事。
说公道话 祛病延寿
1999年8月的一天,某检察院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那是打压法轮功最恐怖的日子!党员们个个表情严肃地准时进入会场。支部书记读过文件后,先带头念了自己的声讨和表态的稿子,然后要求大家发言。接着,检察官们一个接一个认真而紧张地念着从报纸上拼凑或抄来的发言稿。人人都在极力表现自己的“党性”。
一个多小时后,党员们的踊跃发言接近尾声,同事们就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坐在墙角的一位似睡非睡、还没表态的检察官A。A缓缓说道:“我也没好好看报,所以也没什么准备。我想大家都明白:一个没吃过葡萄的人,他就不可能知道葡萄是什么味道!我没炼过法轮功,对法轮功也不甚了解,所以,我就没有资格去对法轮功妄加评论!”然后又若无其事地闭上了眼睛。停了片刻,支部书记问:“完了?”A答:“完了!”会场一片沉寂。
支部书记有点不知所措,同事们也着实被A这一席话惊呆了,都明白他的不表态实际就是表态:对法轮功的批判宣传都是无知的妄加评论。A短短的几句话,不仅是对这场政治迫害的不满,同时也给在场的那些随波逐流的同事们当头一棒。
有人觉得A怎么竟敢在这运动的风口浪尖上如此不识时务;许多人对他敢于在此时此刻实话实说的胆量表示钦佩;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不久人世的癌症患者表现出的破罐子破摔,等等。
是的,A检察官因癌症晚期刚刚做过手术,人们都知道他已时日不多。在家休养的他,本不想来开会,但支部书记通知他,每个党员都要对这场政治斗争表态,所以他勉强到来。
这之后,A的身体很快康复了。一年后他以健康为由申请提前退休。其实大家都明白,他是因为不愿参与迫害法轮功。
18年过去了,A检察官依然健康地活着。A能有今天,那是法轮大法给一位敢于顶着压力为法轮大法说公道话者的福报,给一个在正与邪的较量中做出正确选择的生命的呵护。
助纣为虐 失子遭报
2004年初,本地公安局向检察院移送了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院里决定由B检察官受理。B的一位朋友听说后赶到检察院,向B讲了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她对法轮功的打压,那是中共和江泽民对信仰群体的迫害,是天理不容的。希望她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理由主要是:第一,把法轮功定为“×教”不是“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而是江泽民个人的信口雌黄,这是违宪违法的;第二,“两高”没有立法权,它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涉案的法轮功学员在单位非常优秀,本人没有任何违法的事实。
B对她的朋友的说法没有表示异议,但她不能答应朋友的要求。B说:法轮功的案子得听“610”的。你知道我是吃共产党这碗饭的,党说法轮功违法那我就得去照办。所以对不起,爱莫能助。
朋友说:“明知法轮功是无辜的,只要你想秉持正义,依法办案,那就会有办法!”B没有回应。朋友接着说,希望她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如果冤枉了好人,就得自己负责,共产党可救不了。B没吭声,只是不屑地一笑。
过后,B把拒绝朋友要求的事当作自己的资本到处炫耀,还嘲笑朋友用“善恶有报”来吓唬她,并说:“我才不信那一套。”
就这样,B检察官按上级的要求,把那位法轮功学员批捕,起诉,使之被判重刑。B因办案有功,受到表彰、奖励。
就在案件终结不久的一天,B检察官的独生子突然暴死家中,令全院惊骇。这现世现报来得如此迅猛,无情。B彻底崩溃了,痛悔莫及!
该检察院的两个小故事,说明了一个大道理: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人人都得在这场人类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正与邪(法轮大法与中共)的较量中做出选择,摆放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