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展
案例八、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原董事长舒展受贿千余万,被判刑十一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四年间,舒展担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舒展的下场也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种下的恶果,中共的广播电视台都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

案例九、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据四川省纪委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通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原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审查。

由四川省有线台潘勇和钟涌、王小朴、牛平编剧,四川有线广播电视台、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610、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出品的电视剧——无耻艺人李伯清诋毁法轮功的四川方言评书,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首映。中宣部、广电局、中央电视台已将制作完成的内容调往北京,在全国范围污蔑法轮功。当时任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张翊是主要责任人。

张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任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是四川省广播电视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遭审查是张翊参与迫害招致的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