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梅(辽宁)
我在医院做护士,1995年我被调到医院一个小手术室工作,这里经常有送红包的,少则五十、多则二、三百,我都一一拒收。因为我修炼法轮大法,大法师父讲过“不失不得”的法理。三尺头上有神灵,人看不见神,不等于神不存在。一个人若得了不义之财,将失去多少德啊,不但要加倍偿还,还要受到上天的惩罚。
有一天,护士长对我说,有一个香港来的患者,你好好照顾她,我点头答应,心想:“我对患者都是一视同仁,是香港同胞,当然也不例外。”该患者手术前塞给我一百元钱,我给她讲医院的规定,医护人员守医德之类的话。不行,她硬塞,为了不耽误时间,我只好暂时替她保管,把钱放在手术记录本的下边压着。手术结束后,安排她躺在床上休息停当,把这一百元钱放在她手上,说:“这是您的钱,您拿好。手术后需要加强营养,补补身体,尽快恢复,这钱您用的着。您的心意我领了,谢谢!”这样的例子还很多。
我在小手术室工作期间,每个月护士长都要统计工作人员拒收红包的情况上报给领导。我在每次拒收红包后,在患者姓名前面做一记号,记下钱数。每次都是护士长统计,我从不过问多少钱。有一个月护士长有事,要我自己统计,统计完,是三千元,我有点不信,反复核对、计算,确实是三千元,这个数比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多好多。
我也尽量与合作的大夫沟通,一同拒收红包。我说:我们有工资、有奖金,应该得的已经得到了。患者给的红包不能要,天上没有掉馅饼的。钱是身外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早晚得丢,别惹这些麻烦,要吸取别人的教训(有人因索要红包,被举报而受处罚)。”
我在小手术室工作了三年之后,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三年的工作经历,我无比感激大法和师父。学法轮大法后,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真的不忍心去伤害患者(他们是肉体上、精神上都痛苦的人),我活的踏实,心里安宁。
现在整个社会的道德都在下滑,不只是医疗部门要红包,其它行业也一样;反正你只要经我的手,过我的门,就要被我宰。在这种意识的熏染下,本应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成了勒索病人钱财的“白狼”。这整体形象的败坏,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吗?
中国古代规定,医生到病人家看病,如果病人付不起看病钱,医生不能硬要,那么医生的损失由上天给补,现在有几人相信?古人讲“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现在又有几人相信?中共宣传无神论,让人不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人的心变坏了,没有心法来约束自己,为了钱财、利益不择手段,不知坑害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