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救灾 几次让房
现年五十二岁的高维平女士,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1992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曾几次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与他人;1998年中国大水灾,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灾区失学儿童。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高维平多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三年,被侨办、中新社非法处分、扣发工资、无故开除、失去经济来源,被迫与丈夫离婚,孤身一人生活。
今年2月9日,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高维平被书店经理诬告,遭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数名警察绑架。
该派出所成立一个近十人的所谓“案件小组”,将高维平构陷到东城检察院。11月3日上午九点半,东城区法院对此开庭。高维平由法警架进法庭,她面容消瘦,行动缓慢。在辩护律师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她的手铐。
东城区刑一庭法官白崇伟、陪审员宋晓鹏对高维平进行构陷。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人佟捷一直不断的宣读王府井书店郭俊涛、白某某等的所谓证词,并提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辩护律师在中国法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框架内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高维平无罪。
高维平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并叙述了从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自己受到的迫害,陈述多次被白崇伟打断,无法完整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