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 辽宁义务修路八年的忠厚老者被非法关押 村民摁手印要求释放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明慧视频上,一条近三百米的城郊居民路,由于一位七旬老人的长期义务维护,道路平整,方便了附近居民。可是五个月前,这位善良的老人却被警察抓走,这条路没人维护,现在又有些坑坑洼洼了,居民们都在谈论: 老爷子真是好人,这路都是他一个人修,没让别人出一分钱。 这么好的人,你抓他干啥?
这位修路的老人叫高文志,辽宁葫芦岛市北港镇稻池村人,今年七十一岁。整整八年,老人共修补了四条路,累计三千多米,投入三万多元。
高文志原是辽宁省葫芦岛锌厂党校优秀教师,曾患有癌症、乙肝、腰痛等疾病,1995年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半年后,这些疾病不治而愈。
因坚持修炼“真、善、忍”,高文志老人1999年被非法劳教三年,2002年在劳教所被非法判刑三年,2005年才释放回家。
后来高文志搬到了城郊菜农区,住在朋友等待动迁废弃的厂房内。有一条三十多户共用的园田地这条路,道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雨天路面布满泥浆,雪天路滑人车难行。看到这情况,高文志用自己仅有的生活费买沥青、煤灰渣子等,用人力三轮车拉回,义务修好了这条路。村民见高文志时,不说别的,只喊:“法轮大法好”!都用“法轮大法好”!跟高文志打招呼。
还有一条靠近铁路边的近三百米的路,原来的沥青路面破损严重,他买了二手电动三轮车,四处打听哪里修路开始铺沥青了,就去捡些被丢掉的沥青料和裁减掉的料,有时铺路工人也给他一些剩的料,拣回来先积累起来,然后高温天修补路面。高温的炙烤,白发老汉的衣服透着道道汗渍。
高文志的善举感动了村民,无论他的车停在哪,总有附近村民送给他的蔬菜、水果等。
他的事,一位交通局长看到了,送他礼物,并要电视台采访报道他。高文志说:“谢谢局长,我不要礼物也不上电视,你也不可能做到。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你敢在节目中说这是大法弟子在修路吗?”
局长很惊讶,然后说:“我们不提法轮功不行吗?”老人说:“那不行!我不想要常人的名誉,再说如果我就是个常人,我也不会做这件事情。”
他告诉这位局长:“我现在已经七十岁了。我曾得过两种癌症,大夫宣布我没救了,活不了一年了。于是我修炼了法轮功。学炼法轮功只两个星期,我就全好了。我现在比年轻时还能干。是大法师父让我做好人,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这么做的。”
他向局长反映一下群众的意见:这村上柏油路都破损到这样了政府也不管,人们都说,这钱都让当官的给贪污了。不久,修路队的工人来了,把村里的柏油路连续压上了两次厚厚的沥青料。
高文志只要发现村里村外的路上,出现坑洼淤水的地方都会填平修整好,保证行人方便,村里人都夸他是好人。
高文志的三轮车的后档板写上义务修路电话号,车的左侧是“绝症逢生不忘恩,恭行真、善、忍,无私无我爱众民,慈悲筑平安”,右侧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救大天机,不看从前善与恶,诚念即见喜。”
村里人人都知道他是炼法轮功的,驻地派出所的片警也知道了,就通知房东撵他走。村干部得知消息后就把他的事介绍给片警。片警就不再撵了。还向他道歉说:“你在这里给这一方带来了福份,我撵你村民是要抗议的,你就好好在这住吧,你可不能走。”
这样一位忠厚的长者,今年6月23日晚上,却遭到葫芦岛市龙港边防派出所长于智盛等人强行闯入家中绑架,并刑事拘留,现仍被羁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理由是高文志2015年向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
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高文志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坐了六年冤狱,起诉迫害元凶完全合理合法,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知道高文志被抓后,一百五十多名村民纷纷签字摁手印,证明高文志是好人,要求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