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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人,你抓他干啥?”

居民指着高文志修的路说:高老爷子真是好人,这路都是他一个人修。

副标题: 辽宁义务修路八年的忠厚老者被非法关押  村民摁手印要求释放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明慧视频上,一条近三百米的城郊居民路,由于一位七旬老人的长期义务维护,道路平整,方便了附近居民。可是五个月前,这位善良的老人却被警察抓走,这条路没人维护,现在又有些坑坑洼洼了,居民们都在谈论: 老爷子真是好人,这路都是他一个人修,没让别人出一分钱。 这么好的人,你抓他干啥?

这位修路的老人叫高文志,辽宁葫芦岛市北港镇稻池村人,今年七十一岁。整整八年,老人共修补了四条路,累计三千多米,投入三万多元。

高文志原是辽宁省葫芦岛锌厂党校优秀教师,曾患有癌症、乙肝、腰痛等疾病,1995年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半年后,这些疾病不治而愈。

因坚持修炼“真、善、忍”,高文志老人1999年被非法劳教三年,2002年在劳教所被非法判刑三年,2005年才释放回家。

后来高文志搬到了城郊菜农区,住在朋友等待动迁废弃的厂房内。有一条三十多户共用的园田地这条路,道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雨天路面布满泥浆,雪天路滑人车难行。看到这情况,高文志用自己仅有的生活费买沥青、煤灰渣子等,用人力三轮车拉回,义务修好了这条路。村民见高文志时,不说别的,只喊:“法轮大法好”!都用“法轮大法好”!跟高文志打招呼。

还有一条靠近铁路边的近三百米的路,原来的沥青路面破损严重,他买了二手电动三轮车,四处打听哪里修路开始铺沥青了,就去捡些被丢掉的沥青料和裁减掉的料,有时铺路工人也给他一些剩的料,拣回来先积累起来,然后高温天修补路面。高温的炙烤,白发老汉的衣服透着道道汗渍。

高文志的善举感动了村民,无论他的车停在哪,总有附近村民送给他的蔬菜、水果等。

他的事,一位交通局长看到了,送他礼物,并要电视台采访报道他。高文志说:“谢谢局长,我不要礼物也不上电视,你也不可能做到。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你敢在节目中说这是大法弟子在修路吗?”

局长很惊讶,然后说:“我们不提法轮功不行吗?”老人说:“那不行!我不想要常人的名誉,再说如果我就是个常人,我也不会做这件事情。”

他告诉这位局长:“我现在已经七十岁了。我曾得过两种癌症,大夫宣布我没救了,活不了一年了。于是我修炼了法轮功。学炼法轮功只两个星期,我就全好了。我现在比年轻时还能干。是大法师父让我做好人,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这么做的。”

他向局长反映一下群众的意见:这村上柏油路都破损到这样了政府也不管,人们都说,这钱都让当官的给贪污了。不久,修路队的工人来了,把村里的柏油路连续压上了两次厚厚的沥青料。

高文志只要发现村里村外的路上,出现坑洼淤水的地方都会填平修整好,保证行人方便,村里人都夸他是好人。

高文志的三轮车的后档板写上义务修路电话号,车的左侧是“绝症逢生不忘恩,恭行真、善、忍,无私无我爱众民,慈悲筑平安”,右侧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救大天机,不看从前善与恶,诚念即见喜。”

村里人人都知道他是炼法轮功的,驻地派出所的片警也知道了,就通知房东撵他走。村干部得知消息后就把他的事介绍给片警。片警就不再撵了。还向他道歉说:“你在这里给这一方带来了福份,我撵你村民是要抗议的,你就好好在这住吧,你可不能走。”

这样一位忠厚的长者,今年6月23日晚上,却遭到葫芦岛市龙港边防派出所长于智盛等人强行闯入家中绑架,并刑事拘留,现仍被羁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理由是高文志2015年向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

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高文志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坐了六年冤狱,起诉迫害元凶完全合理合法,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知道高文志被抓后,一百五十多名村民纷纷签字摁手印,证明高文志是好人,要求无罪释放。

北京中新社前采编被非法庭审

中国新闻社前采编、法轮功学员高维平高维平女士。
beijing北京报道)北京东城区法院近日对中国新闻社前采编、法轮功学员高维平非法开庭。法官仅允许四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捐款救灾 几次让房

现年五十二岁的高维平女士,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1992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曾几次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与他人;1998年中国大水灾,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灾区失学儿童。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高维平多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三年,被侨办、中新社非法处分、扣发工资、无故开除、失去经济来源,被迫与丈夫离婚,孤身一人生活。

今年2月9日,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高维平被书店经理诬告,遭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数名警察绑架。

该派出所成立一个近十人的所谓“案件小组”,将高维平构陷到东城检察院。11月3日上午九点半,东城区法院对此开庭。高维平由法警架进法庭,她面容消瘦,行动缓慢。在辩护律师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她的手铐。

东城区刑一庭法官白崇伟、陪审员宋晓鹏对高维平进行构陷。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人佟捷一直不断的宣读王府井书店郭俊涛、白某某等的所谓证词,并提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辩护律师在中国法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框架内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高维平无罪。

高维平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并叙述了从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自己受到的迫害,陈述多次被白崇伟打断,无法完整陈述。

北京法院精彩辩论:律师一一驳倒公诉人

(明慧通讯员北京报道)今年11月2日上午,北京朝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王玉红本人和律师都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律师还当庭澄清了“天安门自焚”谎言,并指出警察的违法行为。法官基本没有强行打断。公诉人陈述时,照本宣科,声音越来越小,没有回答律师质疑,整场基本缄口不语。

王玉红在法庭上回忆,她是在遛弯时被自称是派出所的人强行劫持到看守所。

律师辩护道: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逮捕证就把人带走,这是违法的,没有正规程序,属于程序违法。公安后来出示的搜查证的日期是被修改过的,不具备法律效应。

公诉人举证时,摆出从王玉红家中非法搜去的私人物品:四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U盘等。

律师阐述:公诉人说的所谓“证物”,电脑里的东西都是从网上下载的合法媒体的报道、新闻,在世界其它国家都是能自由看到的,只有在大陆,民众只能通过翻墙才能看。况且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拥有法轮功资料完全合法。

公诉人又把王玉红修炼法轮功、曾被两次非法劳教的情况作为“前科”来认定,佐证“证据”的有效性。

当庭揭穿天安门自焚谎言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王玉红修炼法轮功,这是她的信仰自由,国家宪法维护公民信仰的自由,请在座的注意,法轮功并不象媒体或某个前领导人所说的什么×教,现在公检法司的人对法轮功有两大误解:一个是天安门“自焚”(伪案),一个是有病不看病。

第一个问题“自焚”,法轮功是佛家功,佛家是禁止杀生的,怎么会出现“自焚”呢?根本不可能。第二个关于能否看病的问题。法轮功没有不让人看病,法轮功里面说了,你想炼功就炼功,你想看病就看病。这是看人自己的选择,没有强制不让人看病。所以,法轮功根本不是媒体上污蔑的那样。当然媒体更代表不了法律。

至于所谓非法劳教“前科”的问题,律师辩护说:劳教本身已属违法,已经被取消了。更说明以前对王玉红的劳教是违法的。接下来,律师拿出王玉红在非法劳教中遭受的迫害记录,当庭宣读。中途,法官张军借口劳教酷刑与本案无关打断律师。律师说:这个是证明对王玉红的劳教不仅违法,而且遭受酷刑迫害,认定劳教作为前科是错上加错。

面对当事人和律师的辩护与控诉,法官、公诉人、陪审员谁都不说话了,静静地听。

王玉红始终堂堂正正,在最后的陈述中说:“法轮功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更好的人。如果让人做好人都是邪的话,那么什么才是正的呢?

我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不好,一身病,修炼法轮功后,十多年来,无病一身轻,又为国家节省了多少医药费?!法轮功对人民有益,对社会有利,为什么把他说成是邪的呢?”

律师说,现在法律规定谁办案谁决定,希望法官独立判案,做出经得起历史见证的决定。

 

残疾老太被冤判 500乡亲按手印声援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烟台市龙口市六十三岁的残疾妇女李玉君,今年7月被警察入室绑架,近日被冤判三年半。乡亲们听说此事后,仅二十多天就有五百多人用签名或按手印的方式,要求释放李玉君回家。

李玉君1976年因工伤致残,两条腿一粗一细,一长一短,不得不拄双拐。加之患罕见的“变应性亚败血症”,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直到1996年,李玉君修炼法轮功后,多种顽疾不治自愈。

迫害后,李玉君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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