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河北大法弟子

我今年七十九岁,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明白了一些大法的法理,遇事能先想到自己是修炼人,要为他人着想。

那时我还没有退休。一次单位调整职务,领导们决定要把我从原来的副职提升为正职。领导找我谈话时,我首先对领导对我的信任表示感谢,同时建议提升某位三十多岁、年轻的、很有发展前途的同事担任正职。

我说,她的工作能力比我强,文化程度比我高,工作中锻炼锻炼就成熟了。我只是实际经验多点,在职工中印象比较好。从年龄上、文化水平上,那位同事都占优势,提升她对单位的发展有利的多。

领导们研究后,最终同意了我的建议。实践证明我的建议是正确的。过后那位领导同我谈话,感谢我对他们的工作的支持,并说:现在提职都在争在抢,从副职提到正职,其它不说,工资就立即长一级。从来没有听说把提升机会主动让给别人的。像你这样的人太少了!

我说:我现在是炼了法轮功了,修炼后身心受益,对职务、工资没有太多的诉求。再说,过几年我就退休了,给单位留个稳定的班子比较好。领导说:法轮功这么好,大家都炼法轮功该多好!

拒收两份岗位津贴

我虽然没担任正职,可领导看到我的品德这么好,非常信任我,就把我调到附属的劳动服务公司任总经理,负责把没有工作的职工的子女都招来,把他们都给转成大集体工。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三年,除了解决这些孩子的工作问题外,还为公司净增二百多万元的资金收入。

领导一看,我尽心敬业,不贪不占,对我更加信任,又让我承担了多种经营公司的经理。两个公司本来是分别由两个人承担经理职责,领导只让我一个人承担,把两个单位的财权都交给我这个快退休的人

这倒不是我自己有什么本事,而是我修炼法轮大法,知道只要按照真、善、忍做,就一定能做好。

工作中,我有领导的信任,职工的支持,关系单位的配合也是做好工作的必备条件。大家都知道我不请客,不送礼,不受礼,按章办事,一办到底。工作中接触到的人都知道我这个经理是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的是好人。通过我的言行,都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都愿意同我们打交道。

我担任两个公司的经理,与关系单位只是正常的业务关系,即使需要请对方吃饭,都带着公司的有关人员过去,饭后由公司去的人当时结帐。自己从没有单独利用公司的名义请过任何人吃饭。

单位明文规定经理有岗位津贴。我担任两个公司的经理,只要一份津贴。当我把服务公司经理的岗位津贴退回去时,公司的财会及办公室的人员不干了,她们说:“公司增加了这么多效益,我们的福利和工资也增加了,你不要,我们心里过不去。”

我告诉他们:我是炼法轮功的,我要按照真、善、忍办事。我只是一个人,我能干两个人的工作吗?这工作不都是大家干的吗?何况我已经拿了一份多种经营公司经理的岗位津贴,且多种经营经理的岗位津贴高于服务公司经理的岗位津贴。

两个公司的员工都看到了大法弟子的言行,大家都知道了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在名利上从来不争、不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