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乐山市犍卫县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钟俊芳,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八年中,基本上都是在冤狱中度过的,她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三次被非法判刑,刑期总共长达十七年半!现在还在监狱,据悉体重只有六十多斤。
人身侮辱司空见惯
2000年,钟俊芳被非法抓捕,遭劳教两年。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关押期间,恶警强制法轮功学员无论做什么都要打报告词 “犯人某某某,要求做什么”,否则就要受惩罚。上厕所也必须打报告词,不打就不许上厕所。
有一次,钟俊芳要上厕所,就对警察说:“法轮功学员钟俊芳想上厕所。”结果遭到拒绝,狱警戴某某和蒙娅玲还逼她跑步,致使钟俊芳尿到裤子里。类似的人身侮辱在劳教所是家常便饭。
警察抢走十几万卖房款
十八年来,钟俊芳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有家不能归,有子女不能相认,否则,儿子就得被单位开除,失去工作。她自己掏钱买的养老保险,却因坚持修炼做好人,到该领养老金时,只给一半。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的基础上,为了生存,她只得卖掉了自己仅有的几十平米住房,做点小生意来维持生计。
2011年8月10日晚,一群警察和若干辆警车包围了钟俊芳开的一家服装店,县“610”头子罗尤刚、政法委书记周文华、国保大队教导员王永富等人强行绑架了六名正在学法的法轮功学员余发全等,抢走了钟俊芳私人卖房款十几万元现金。
2012年4月22日,钟俊芳被非法判刑八年半,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据悉,钟俊芳曾遭犯人万永裕殴打,当场被打昏,后被送医院抢救。一次犯人宋贵芝折磨钟俊芳,拿药放在菜里面给她吃,钟俊芳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不能言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