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这家公司应聘时,对自己以前的工作经历做了模糊处理,没有跟老板完全交底。

听老员工说,老板是历史上著名的忠良之后,人品、能力都很好,所以,我很珍惜这个工作机会,凡事都尽心尽力做好。老板对我非常信任,很快就让我负责管理工作。同事们也很认可我,工作起来,非常顺手。

大约一年后,有一次,跟老板汇报完工作,我对他说,“某总,非常抱歉。我在面试时,隐瞒了部份实情。我是法轮功修炼者,曾遭受过劳教迫害……”老板舒了一口气,有点小得意的冲我笑着说:“我知道你的来历……”

原来,在第三个月末转正前夕,老板委托他在省公安厅的朋友查过我的“底细”。他不明白,研究生毕业的我,又做过大学老师,为何应聘他这家小公司,而且对薪水基本没什么要求,还能心态很好的去做一些最基本的工作。当时他的朋友劝说他不要雇佣我,免得受牵连。他说:“人家又不是坏人,工作又认真,为什么不要呢?我们公司信仰自由!”

2010年末,老板为表彰我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奖励新马泰七日游,费用全报销。我听了后,又高兴、又伤感。高兴的是我没给法轮大法修炼者这一神圣的称号抹黑;伤感的是无法办护照,难以成行。

当我单独给老板说明我不能去的原因时,他沉默了,问我愿不愿意通过一些途径去国外,他可以帮我。我谢绝了他的好意,表明我的使命在中国,哪也不去。他明显受到了震动。尽管我没能去成,他年终时多给了我五千元年终奖。这是公司成立以来从没有过的事,连他的亲戚们都没有得过这种殊荣。

在大法遭受诬陷和迫害的时期,老板的善举得到了大福报。他在外地开了两个更赚钱的分公司,每年销售额步步攀升,去年还在国外买了房产,做起了国际贸易。(文: 莲开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