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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普法课

中共迫害法轮功层级结构示意图

文: 掸封尘

检察官、法官是些什么样的人?大家都知道他们是“职业法律人”。大到宪法,细到法律条文,他们都应该了如指掌——因为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

然而的,近年来中国的法庭上出现一个匪夷所思的怪现状:身为一介布衣的辩护律师,要在法庭上给头顶大沿帽的公诉人和法官“普法”。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个实例。

一、律师法庭“普法”

2015年11月27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吴红卫案。东南大学法学教授、著名律师张赞宁,为吴红卫做了无罪辩护,看看张律师的辩护词,是不是在给法官上“普法”课?

“众所周知,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最基本原则。所谓罪刑法定,就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作了专门性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证人何培城系源城区610办公室的成员,这是自己给自己镇压法轮功的行为作证,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刑事立案,应当是先有事实,然后才有立案侦查的决定。可是辩护人在阅卷时却发现,侦察机关对本案立案时间是在2015年7月23日,而基本证据的取得,即《笔迹鉴定报告》,却是在2015年8月5日和8月21日做出的。这表明,对本案的立案侦查,是在毫无事实依据的前提下进行的。”

“其实,真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就是江泽民及其非法设立的610办公室,具体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实施,非法剥夺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江泽民作为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更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而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610办公室作为一个党内机构,怎么可以行使侦查权,甚至操控宪法设立的权力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呢?”

“任何犯罪都是有社会危害性的,那么,吴红卫的行为究竟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对总共不足900字的起诉书,我横竖看了好几遍,怎么也没看出起诉书究竟在说吴红卫破坏了国家的哪部法律,抑或是破坏了哪部行政法规的实施?究竟给社会、给国家、给人民利益造成了什么危害?作为一级国家公诉机关制作的起诉书,怎么可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

“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会知道,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宗教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

“审判长、审判员,在这里,我要提请法庭注意的是: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

二、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
 
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江泽民与中共互相利用,互为表里,不可分割。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就在迫害开始前40天,江泽民私设了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610”,它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是直接操控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幕后黑手。

在办理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中国的公检法成为610的掌中玩偶。对法轮功学员判多少年,早已由610幕后内定。所谓开庭,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

三、公、检、法人员的自白

 

山东省胶南市法院公开承认:我们是按照“610的意思”办事。并直言不讳地说,610代表“党”。

湖南益阳市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庭长对律师说。“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

湖北襄阳市一法官说“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不请律师也要判刑,请律师没有用,只能瞎花钱。

……

这些公诉人和法官的自白告诉我们,法庭上当家的不是法律,而是共产党。

 09:46
 
张赞宁律师在辩护词的尾声,郑重地提醒法庭:“即使今天宣判吴红卫有罪,但历史终将宣告吴红卫无罪。希望河源市源城区法院,排除一切干扰,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

《九评》编辑部: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二)第二章 红魔阴谋 毁灭人类(上)连载八

《九评》编辑部: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二)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中国篇》
第二章 红魔阴谋 毁灭人类(上)

2.邪灵毁灭人类的路线图

血淋淋的共产革命,看似乱哄哄无序,实则是邪灵处心积虑的安排。邪灵的目标就是“中心之国”──中国。邪灵知道,搞定中国就能搞定世界。但是,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和民族精神不可能容纳如此仇视神佛和崇尚暴力的共产主义。所以,共产邪灵的迂回阴谋就这样开始了。

第一步:在欧洲发端

1848年《共产党宣言》出台,马克思把仇视神的无神论和斗争哲学奉为共产主义的核心教条。“无神论”和“斗争”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为不信神,所以天不怕,地不怕,不惧善恶有报;因为崇尚斗争,所以敢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斗得没有底线。“无神论”和“斗争哲学”为共产党一百多年的血腥暴政奠定了理论和行动指南。

第二步:在苏俄试验

因为共产主义不得人心,直到巴黎公社失败之后又过了近半个世纪,1917年列宁在俄国发动十月革命,才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共产主义政权。苏联开始试验一系列害人的社会制度和整人的强制手段,为的是将来传给中共。
邪灵的目标是要进入中国。苏俄不过相当于一个跳板。

第三步:在中国生根

俄共处心积虑地扶持中共,寻找在中国的代理人,出钱又出力,终于孵出了一个中共政权。
表面上中共把苏联当作“主子”,誓死捍卫苏维埃,实际上苏联和东欧不过是这场大戏的配角,中共才是邪灵培育的主体。

思考与判断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天安门“自焚”——中共煽动仇恨的骗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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