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喾是机关公务员,1984年得过乙型肝炎,1998年50岁时死于肝硬化,却被中共无故收入所谓的“1400死亡案例”。他的妻子2001年投书明慧网说“我丈夫纯属正常死亡,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本人从未炼过法轮功。”

其妻提到王喾去世的原因是:1、在工作中说真话受排挤;2、工作中叫人骗了一把,自己拿钱给补上;3、因为他哥哥50岁死于肝癌,弟弟46岁死于肝病,他们兄弟都有肝病,所以对他压力很大。

另一案例是,湖北黄冈市黄州区东门学校教师陈宇平,1998年3月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三个多月后病逝。江泽民集团把陈宇平列入所谓的“1400例”。陈宇平的妻子刘志红投书明慧网澄清事实。刘志红表示,她丈夫陈宇平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之前“从未炼过法轮功”,是她不顾李洪志师父对危重病人不能进班的规定,要丈夫炼功祛病。可是她丈夫不能做到真正的修炼,所以没有出现超常现象,照常病逝。
 
法轮功是一种修炼方法,祛病健身效果显著,但并不是说接触了法轮功就包治百病,长生不死。就像医院能治病,但有的病人还是去世了,能说是医院造成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