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某地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横幅。
(大陆来稿)一位法轮功学员一审被非法判刑。他的妻子燕请了辩护律师,写了诉状。按规定,诉状应由看守所狱警递交给中级法院。那天,燕给看守所的管此事的狱警打电话问:“我们的诉状你接到了吗?我能去见你吗?”该狱警很爽快地说:“接到了,接到了,你马上过来吧。”

燕挺纳闷,以往这个狱警对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的态度都不好,每次打电话态度都很凶,今天是咋的啦?

到了看守所,该狱警客气地对她说:“你看,我把这三份诉状钉得整整齐齐。内容我看了,真好!原来法轮功是这样呀!你们这个律师请的好啊,这钱不白花,说的有理有据,有水平。”原来狱警看完诉状,明白过来了,所以态度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

燕说:“那你就把它送到市中级法院去吧。”他说:“我骑自行车慢,还是你自己送吧。这事得抓紧,越快越好。”燕说:“我丈夫在你这,请你多关照。”他说:“这个尽管放心。”

燕又给他介绍了一些法轮功及其受迫害的真相,然后转身就往外走,还没走出看守所的走廊,就听后面有人大喊:“法轮大法好!”

她吃了一惊,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狱警站在自己办公室的门口,冲着她喊呢。燕马上也大声喊:“真善忍好!遇难保平安!”

燕事后感慨地说:“当时我就觉的,他的那一声喊,是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有力,很庄重。我为他高兴,心里觉的特亮堂。当时周围有几个人,有一个是来办事的律师,还有两个是看守所的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