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1月份,至少有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很多老人。

如:辽宁锦州八旬老人陈立军、裴瑞芬均被枉法判刑,陈立军两年,裴瑞芬判三缓四。
重庆市75岁的陈以仁被判刑七年,罚款五千元。
山东省寿光市70岁的郭秀青被非法判刑七年。
江西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 
河南平顶山市65岁的刘玉霞被非法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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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老人因身心受益于法轮大法,只是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就被非法抓捕、起诉、审判,中共的公检法无耻到如此地步。这不只是司法界的耻辱,更是中国人的不幸! 
 
除了非法判刑外,2018年1月还有3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律师无罪辩护22场),北京法轮功学员孔杰博士、重庆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忠明遭非法庭审。有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公开谩骂律师和法轮功学员,有的法官公开阻止威胁律师“如果要做无罪辩护,就别辩了,辩了也没用。” 
 
去年至少1044人被冤判  

由于中共信息封锁,有70名法轮功学员在2017年被非法判刑,今年才得以报道出来,这部份数据未被统计在2017年明慧报告中。
 
2017年明慧报告有974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两者之和,共计104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