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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共产邪灵一路杀
1. 苏俄预演
2. 中共登台
3. 屠杀精英
1)乡村与城市中的屠杀
2)剿灭宗教,割断与传统信仰的联系
3)思想改造,无神论占据学校
4)镇压知识分子,强迫全民说假话
5)人与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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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人改造为“非人”
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发出,中共发动了更大规模的毁坏传统文化的运动,即文化大革命。8月,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的北京市部份中学红卫兵在北京市进行大规模的抄家、殴打、屠杀等活动,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的“红八月”。
中共在文革中的暴行在《九评共产党》一书中多有揭示,我们在此需要关注的是这些暴行从文化层面对中国人造成了何等的伤害。
仅举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事件为例。自1966年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的13个人民公社共48个生产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家庭被杀绝。杀人方式有的是用棍棒殴打,有的是用铡刀铡,有的是用绳子勒死。婴幼儿则一条腿被踩住,另一条腿被劈开,从而被撕成两半。
这种暴行实施者的丧尽天良、人性灭绝自不必说,旁观者也需要放弃“恻隐之心”才能忍受下来,也就是必须背弃中国文化中的“仁”的价值。
古人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这种“非人”行为是中共所极力鼓励的。很多人就是因在屠杀中“表现好”而得以入党。仅以广西一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就有九千多人是杀人后入党的,有两万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还有与杀人有牵连的一万九千多人。单这一省,就有近五万共产党员参与了杀人事件。
在其后的1989年的天安门六四事件、1999年开始的“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那些杀人多的、手段残忍的,都受到了表彰和物质奖励,乃至官位的晋升。最凶残的指挥者,如罗干、周永康,则被江泽民提拔到正国级高位“政治局常委”,以酬佣其杀人、毁灭道德和文化的“功劳”。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动用了倾国之力,使用的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成。除了毒打之外,还包括令人发指的性虐待、严寒下的冰冻、酷暑之下的干渴、超过人体极限的体力劳动、超长时间的剥夺睡眠、让毒蛇狼狗或成群的蚊子咬法轮功修炼者,乃至直接活摘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牟取暴利等等。
这些大规模暴行已经构成了“反人类”罪。换句话说,只要还是人,就有义务反对“反人类”罪行,而中共强迫所有人参与到它们的暴力杀人、迫害正教的罪行中来,或被动地认同或配合这些罪行,也就是让很多人丧失了识别好坏、是非、善恶的标准,而变成助纣为虐的“非人”。
神来度人、拯救人,针对的是还能被称为“人”的人。当中共强迫人变为“非人”时,就是在断绝他们得救的机会,也就是在把人推入地狱。
与此同时,共产邪灵让人们实施暴力、杀戮世人时,告诉人们杀人是应该的,人应有的善良之心必须放弃,而建立了“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的党文化理念。此类例子,不胜枚举。中共每一件恶行都在有意地为建立它们用以毁坏传统文化、败坏人们道德的党文化添砖加瓦。在党文化的毒害下,很多人变成了共产邪灵的打手、杀人工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