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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编辑部: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第四章 共产邪灵 毁人不倦(上)连载二十二

目录
引言
1. 共产党带头反神、骂祖宗
1)共产党带头反神
2)共产党带头骂祖宗,诋毁传统文化
3)被洗脑的人攻击传统文化
2. 强力洗脑,颠倒善恶
1)以“革命”冒充“天命”
2)党定道德 以恶为“善”
3)杀人不见血的思想改造运动
4)人伦浩劫 全民遭殃

 

* * * * *

引言

文化大革命后,共产党为了解决自身的生存危机,采取了所谓“改革开放”政策。一夜之间,共产党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勒紧裤带闹革命”到“一切向钱看”,仿佛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从表面上看,共产党已经改弦更张,国际共产主义阵营的解体更让很多人松了一口气,认为共产主义对人类的威胁已经过去。果真如此吗?

中国社会的姓资姓社,对世人而言似乎相当重要,对共产邪灵来说其实无关宏旨。本书一再强调,共产主义不是一种学说、一种社会制度、一个失败了的尝试,它是一个邪灵,其目的是通过毁灭文化、败坏道德来毁灭全人类。只有把握了“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是毁灭人类”这一主线,才能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清邪灵毁灭人类的路线图、计划书、流程表,甚至操作手册。

杀人转入地下,毁人一刻不停。共产党有时让人死,有时让人活;有时让人匮乏饥馑,有时让人肥得流油;忽而让人禁欲,忽而让人狂欢;一会儿破坏文化,一会儿“恢复传统”;一会儿姓社,一会儿姓资。究其实质,毁灭真正的传统文化,败坏人的道德,让人反神、变成非人——这才是共产党万变中的不变。

共产邪灵由“恨”构成,为了毁灭人,它带领被其欺骗了的人反神、反传统、反文化、骂祖宗。

共产党除了“一路杀”,还有一个“骗”。这个“杀”和“骗”对应着共产党常说的“一手硬”、“一手软”。归根结底,“杀”和“骗”都来自于共产主义的二元核心──“仇视神佛的无神论和斗争哲学”。“杀”和“骗”相辅相成,“杀”中有“骗”,“骗”中有“杀”。

说起“骗”,共产党实施的是从微观到宏观的一揽子“骗”。从人心灵深处的理想,到是非善恶标准,再到表面做人的底线,处处都是骗。骗钱、骗色、假烟、假酒、毒米、毒奶都是小儿科,这些都是共产党败坏道德之后的必然结果。共产党为什么能骗得了人?人们只是为了就业、提干、发财、包二奶就被骗了?当然这样的人大有人在,特别是堕落到钱色本身就成为了信条的今天。但是,当初不是也有一些有钱人家的子弟“抛家舍业”去参加共党闹革命吗?

人都有神性的一面。那些超越常人的理想和归属——佛家的彼岸,道家的归真——这种神性的内涵是神造人时就注入人的生命的,那个向往本身就与生俱来地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共产党就利用人美好的愿望来欺骗人,用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前途这些感情来迷惑人,用解放全人类甚至人类共同体之类的概念引诱党的领导者和其周围的人,因为除了江泽民这样绝无仅有的真正邪恶生命,任何党魁也是人,也看不清共产邪灵,也是共产主义的受害者和执行者。邪灵正好利用他们的抱负、哪怕是为人民的理念,行大骗,骗走的是人心灵深处的神性和理想,劫持了人原本就有的超越自身物质身体的神性,如同铁路换轨一般,把人的心灵深处对神性追求的回天之路骗换到共产党的“人间天堂”之地狱通道。在共产党的旗帜和倡导下的作为,其实是邪灵的运作,逃不出邪灵的安排,躲不过邪灵的最终目的。

共产邪灵知道,人总有明白的一面,有明白的时候,要想包住这个天大的谎言,就必须用强制手段来维系,用更大的谎言掩盖这个谎言,“一路杀”、“一路骗”就成为了必然。

为了毁灭人,它搞乱社会,淆乱人心,因此共产党也捏紧一个“斗”字诀。煽动流氓无产者斗地主是斗,挑动“红五类”斗“黑五类”也一样是斗。为了斗,就要把人分成人民和敌人、朋友和异己分子。中共以专制为后盾,把坏人捧到九天之上,把好人踩到九地之下,斗的结果必然是坏人当道、好人受气。

共产邪灵毁人最为歹毒的一招是邪——邪变人心。

共产党是从人出生、成长到死亡的过程中,一直根据共产邪灵的需要来塑造人,颠覆是非善恶标准,“好的说成坏的,坏的说成好的”,叫人背弃古老的传统,生活行为越低下越如邪灵之意,毁人不倦。

在全民共产主义的“理想”幻灭后,中共又用唯物论来鼓励、怂恿全民追求金钱和感官享受。邪灵无限制地放纵人的欲望,把社会上的一切败坏现象作为控制权力、最终毁人的利器。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大崩溃,是邪灵几十年如一日败坏的结果。“堵死天堂路,打开地狱门”,中共就是这样把整个社会带到了毁灭的边缘。

让法官傻眼的辩护词(九):宣传法轮功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律师:宣传法轮功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2010年11月30日,天津武清区法院于对法轮功学员杨建进行非法庭审。北京律师金光鸿、谢燕益为杨建做无罪辩护。律师指出:

杨建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她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救人而讲真相,她的行为是行使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不仅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而且是受宪法保护的。

关于“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从法律层面上看,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喊这句口号,也没有法律规定说喊这样的口号是违法的,从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论的角度上看,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人们就可以做,而且是一种天然的权利。关于宣传《九评共产党》,这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和处以刑罚,是对神圣的法律的亵渎,它根本就不是一个刑事案件,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权灾难,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法轮功学员对社会不仅没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会。而且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多了一些正义与良知。如果我们的社会多一些真、善、忍,少一些假、恶、斗,大家都来做一个象法轮功学员一样的好人,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

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对他们处以刑罚就是有罪。司法是人类良知和道德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当事人杨建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两名正义律师掷地有声的辩护震撼了在场的人,法官留下了两位律师的辩护词,答应好好看看。 

律师:传播法轮功无罪

2010年3月25日晚,山西省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怀玉应不修炼的朋友支军之邀去其家中教功时,被支军的儿子诬告,当地路东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李怀玉。侯马市检察院无理指控李怀玉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上诉法院。6月3日,北京程海律师和梁小军律师在法庭上为李怀玉做了无罪辩护。两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

“证人支军的证词和李怀玉当庭供述相一致,证明支军和李怀玉认识十多年,支军原来对法轮功就有所了解并有好感,因为和妻子吵架,想更好地学习法轮功,改善自己暴躁的脾气和调适夫妻关系,邀请李怀玉去教他法轮功,实际是去交流,没有危害社会。”两律师进一步指出,即使李怀玉是主动去传播法轮功,依法也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危害社会,不是犯罪行为。

两律师在辩护词中说:被告人李怀玉在1999年以前被政府允许炼习法轮功期间就炼习法轮功,炼功的目的是强身健体,因为炼功心脏病、颈椎病、肠胃病均痊愈。虽然2000年对他判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他还是在一段时间内放弃修炼,之后身体的毛病复发,故又开始修炼。李怀玉的经验证明,修炼法轮功对他身心有益,否则炼功的社会环境如此险恶,他不会长期坚持修炼,因此(法轮功)也是有益社会的,没有危害社会。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炼习行为等应当采取宽容的态度。

律师表示把法轮功学员当作罪犯对待,是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司法机关应当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真正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犯罪和贪污受贿等案件上,促进社会的真正和谐。

最后,程海和梁小军律师总结说:指控李怀玉犯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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