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心觉醒

正义律师与法轮功学员有理有据的辩护,唤醒了众多在无知中犯罪的公检法人员,也使许许多多被蒙蔽的人明白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法轮功犯法”,人心在急速的觉醒中。

官派律师反正

2002年8月20日,安徽合肥市郊区法院非法审判因上明慧网被绑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法庭上,每一位法轮功学员都明确指出:所有对他们的指控都是莫须有的、不成立的,他们是无罪的。在他们的正义影响下,他们的律师全部改变原有的辩护词,纷纷为他们作出无罪辩护的发言。

2013年10月22日,四川广汉市法院对杨华莲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日旁听席的九十九个位子,绝大多数被政法委、“610”、公检法、医护人员等占满,法庭外的过道上还站了不少人。法庭上,三名法轮功学员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两名正义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旁征博引,有理有据地作出了“修炼法轮功无罪,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的有力辩护。在正义律师的影响下,被法院指派的律师也作出了对法轮功学员有利的辩护。

2014年9月11日,鞍山铁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郭淑芳、唐超母子。唐超的律师本是法院指派的,该律师起初还以有罪轻微违法辩护,后来听到郭淑芳的两位正义律师从宪法、刑法、国际公约、普世价值角度的论述,条条明晰透彻,讲得全场的人心服口服,这位被指派的律师也当庭为唐超做了无罪辩护:无论从国外、国内的哪条法律,唐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唐超是无罪的。

亲属明真相,40人联名要求无罪释放王三英

2008年10月31日,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三英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无罪辩护;整个法庭审理过程,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检方理屈词穷,法官无言以对。王三英亲友20余人旁听开庭审理后恍然大悟: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王三英无罪,警察执法犯法。庭审后,王三英亲友近40人联合签名要求新华区法院无罪释放王三英。

司法人员:两个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罪

2010年4月28日,四川省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和夏惠琼;5月13日,再次非法庭审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两批维权律师到场作了“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的有力辩护,许多人明白了原来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犯罪。

4月28日非法庭审后,有些司法专职人员在私下议论:“其实那两个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罪,就是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陈其强行叫干的”。被“610”安排参加旁听的一名媒体工作人员说:“不能判,人家法轮功是对的,判不下来。”5月13日非法庭审后,一清洁工看到年近七旬的法轮功学员高德玉也在其中,气愤说“太邪门了,这么老的人还被整!” 

普通妇女:他们太伟大了!

2012年5月28日,为黑龙江双城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庭审结束后打租车回去。在车刚要启动时,来了一位大姐要求合乘,律师们热情地同意她一起乘车,车上,大姐听明白了当天发生的迫害和反迫害真相后,激动地当着全车人给她的亲人打电话说:“你们知道吗?我太幸运了!你们能想到吗?我竟然和今天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坐一个车。他们太伟大了!”后来大姐主动帮忙把律师送到了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