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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到复婚 一个男人的觉醒

文:林坤生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前几天,半夜十二点我在睡梦中被惊醒,家中突然闯进一群警察,把我和妻子都控制住,不让动。在极度恐惧中,看着他们把家抄了个底朝天之后,又眼睁睁看着妻子被他们带走。我一下承受不住,病倒了。
 
与贤妻离婚 

老父亲听说此事后,血压升高去世。在这双重打击下,我病了两个多月。在姊妹的窜纵下,刚过完年,元宵节还没过,我带着法院的人去看守所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 
  
妻子说,离婚她不怨我,家里东西她都不要。看着她满眼含泪消瘦的脸,我心里很痛,也很愧疚。我知道她没有错,她是一名优秀的小学教师,人很善良,也很贤惠。在魔难中我不能为她遮风挡雨,却又重重的推了她一把。她因为炼法轮功被判刑五年,被迫离婚,被开除教职,被关进了大牢。我很担心她柔弱的个性和身体,能不能活着出来。

可是,她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这场迫害给我带来的痛苦。她劝我找一个给我做饭的,不要太难过。孩子去监狱看她时,她劝孩子不要怨恨爸爸:只要你爸爸过的好,咱娘俩都放心。

2010年夏天,我去监狱看望她,监狱不让见,我是哭着走出监狱的。这场迫害给本人、老人和孩子及千千万万个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和痛苦,是我用文字无法表达的。我自己的体会是,那真是心力交瘁,痛苦不堪,那时我都不想活了,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她伤痕累累 

妻子想做一个好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江泽民却不让,发动了这场迫害,把我的一个本来幸福的家,迫害得支离破碎。

和她同时被非法判刑的就有三个人,都被迫害死了!

她从监狱出来后,无家可归,无处可去,又没经济来源。“六一零”的不让她去外地,只能回本地。我就把她接回了家,之后复了婚。

妻子原本身体很健康,在监狱里身心被迫害的伤痕累累,一身病,得了子宫肌瘤、右乳房增生、深度淋巴结核、牙龈炎等等。最严重的是淋巴结核,脖子上、肩上长出个大瘤子,脖子也歪了,常常咳嗽得喘不上气了。

亲属们凑钱在监狱里给她做了切割手术,不到一年在没愈合好的刀疤旁边又长出来一个又大又深的淋巴瘤。更让人难过的是,左眼跳的厉害,带动半边脸跟着抽搐,嘴也歪了,眼也斜了。那时的她怕见人,怕别人看到她被践踏的残像。

身体的痛苦能忍受,精神的痛苦更是剜心透骨。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派出所、“六一零”、社区、片警就会上门骚扰,还监听电话。她回来后,我天天阴沉着脸,一开口就是挖苦讽刺,或嘲笑,她的同修来看她,我就给她们脸色看,她们送来书和MP3都被我藏了起来。妻子渴望学法炼功,我都不让,她感觉从大监狱出来又进了小监狱,每天在无奈中痛苦的度日。最后她不得不远走他乡,过着漂泊的日子。

现在想起来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当了坏人的帮凶!在我和孩子多方面的努力下,她又回家了。我发现她并没有被迫害吓倒,反而更坚强了,也更理智了,对自己的信仰更坚定了。
 
我的转变 

我怕她再走,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说话不再那么难听了。她学法炼功我也不管了。环境宽松了许多,家庭气氛也温馨了。妻子静心学法炼功,她的身体变化很快,一天一个样,没花一分钱,没去医院打针吃药,身体完全恢复正常。

这对我触动很大。但妻子给我讲真相,一开始我还是不接受,不让她说。她把一些文章复制下来叫我看。我一开始不敢看,很抵触,她就给我读。慢慢的,她看我敢看了,就教我上网。能上网了,我就很少看电视,而是主动翻墙看明慧网上的文章。有时间我们还一起看视频《九评共产党》、《风雨天地行》、《我们告诉未来》、《江泽民其人》等,我也都能接受了。渐渐的,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观念开始改变。

现在我知道大法好,邪党恶,我非常憎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也理解了妻子为什么坚持信仰。2015年诉江大潮中,我在网络上真名实姓举报了江泽民,控告他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弟子。

不久,我发现自己身体的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肾结石、胃病、静脉血栓、失眠、高血压等毛病在不知不觉中都好了。现在我常念“法轮大法好”,福报连连。骑摩托车出过三次车祸,都在大法的保护下遇难呈祥。前年考专业资格证顺利通过,并涨了工资,今年还换了一个满意的工作。


《刑法》三百条罪名的荒谬绝伦

本文作者、大连律师王永航2009年遭中共陷害,坐了七年冤狱。
下标:大连律师王永航:从旁观到亲历和见证(3)
 
2008年7月,周永康的维稳系统以奥运安保为由加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当时,对法轮功迫害已持续整整九年。我认为有必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系统论述以《刑法》三百条强加法轮功学员的荒谬,便写了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公开信,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最高立法机关。邮件发出,如泥牛入海,杳无回应。

2008年8月,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谷丽、邱淑萍非法庭审,由于没有了律师证,我只好以公民代理身份出庭。同时出庭辩护的还有大连金州的法轮功学员阎寿林。

公诉人是懂刑法的,在犯罪构成四要素这个问题上难圆其说,法官也无言以对。庭审后,包括法警在内的几乎所有旁听人员眼神中都流露出对我们的善意和赞许,在当事人有罪无罪这个问题上,他们显然都听明白了。

当天晚上,我写了一篇文章《今天有幸为法轮功信仰者做辩护》发在大纪元网站。八年过去了,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审判的案件中,别说公诉人、法官,即使是旁听人员中的法盲也能听明白《刑法》三百条罪名扣在法轮功学员头上的荒谬绝伦。今天仍在泯灭天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的执法犯法者,简直是中邪般的任性。

经验告诉我,周永康控制下的司法系统,案件的开庭效果和判决结果往往相反。果然,我所代理的那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四年,比另一位多出一年。而且金州区法院拒绝给我送达判决文书,我到法院去找主审法官索取都不给。

在法律适用方面,所有的法律条文,只要触及法轮功问题,一概发生变形与变性的化学反应,要么成为一纸空文,如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以及上面提到的应送达判决文书的程序性规定;要么旷日持久且规模化地滥用、错用,如以《刑法》三百条强加法轮功学员;要么完全是非颠倒、惩善扬恶,如把上诉和申诉这种纠错机制变成地地道道的错误强化、罪恶互助机制。(待续)



4.25和平上访是“搞政治”吗?

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上访的现场图片。
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位于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要求当局释放被天津警察暴力抓捕的45名法轮功学员,并允许合法出版法轮功书籍。 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关注下,天津事件得到合理解决。当晚法轮功学员静静地散去,地上一片纸屑都没有,连警察扔的烟头都给捡了。现场一女警感动地说:这就是德,看看人家多讲道德。 
 

4.25上访被国际社会称为“中国上访史上规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圆满的上访。”但是两个多月后,中共江泽民集团违法违宪全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

有人说,4.25法轮功学员上访是“搞政治”,中共当然要打压。这实际上是中共灌输的思维。

在西方社会,人们把除宗教、商业外的社会活动都视为政治活动,参与政治是公民的正当权利。而中共把“政治”一词异化为“政治权力的斗争”,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共要打倒谁,就先给戴上几顶“帽子”。中共打压法轮功也是这个套路。

4.25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维护的是按“真、善、忍”做好人和强身健体的基本权利,这与中共所定义的以夺权为诉求的“搞政治”风马牛不相及。

中共惯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不跟它整人害人,它说你“不关心政治”;它造谣诽谤迫害你,你去澄清事实讨公道,它说你“反政府、搞政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搞政治”其实只是中共为迫害民众强加的一顶大帽子而已。

1400例真相:电视录像露了底

如同历次政治运动一样,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以铺天盖地的谎言宣传开道,所谓的“1400例”就是谎言宣传的一部份。
 
这里仅举一例:迫害初期在大陆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井架上吊”案,中共造谣说,死者是因为炼法轮功才上吊自杀。真实情况是:死者李友林是吉林市郊的农民,以修车为生,因没有营业手续,修车工具被城管没收,他不堪巨大的生活压力,寻了短见。
 
周围人都知道,死者生前没有练过法轮功。在家属要告城管部门时,当地民政部门为城管开脱责任,给予抚恤,把死者说成是练法轮功的。公安部门摆上白酒和有关书籍对死者重新录相。
 
对法轮功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法轮功修炼人禁止喝酒。但公安部门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录相中露出破绽。
 
诸如此类拙劣的谎言,在所谓的“1400”例中比比皆是。其它攻击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谎言,什么敛财、改生日、围攻中南海等等,也都是这样捏造出来的。
 
法轮功修炼禁止杀生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在中共罗织的“1400例”杀人、自杀、死亡的案例中,还有的是把精神病患者说成是法轮功学员,或者把普通人的正常病逝说成是炼法轮功造成的,等等,都是中共对法轮功的栽赃嫁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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