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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中国篇》 第六章 以“恨”立国 国已不国(下)连载四十七

目录

3.中共国几成狼世界
1)为老不尊
2)奸猾早熟的孩子
3)两性道德崩溃
4)各行各业全面堕落
5)周期性的集体脑残

4.末世景观
1)粪坑文化
2)行尸走肉
3)末日心态
4)无缘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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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国几成狼世界

1)为老不尊

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传统的中国老年人因为其智慧和经验、自尊和仁厚,是社会中最受人尊敬的群体。

清朝康熙帝曾经两次在畅春园和乾清宫举行千叟宴,宴请65岁以上蒙、满、汉文武大臣以及致仕人员达千人以上。乾清宫的两次筵席上,康熙与赴席老人们飞觞饮宴,皇子、皇孙们侍立观礼,并为老人们斟酒。为纪念这两次盛会,康熙帝即席有赋《千叟宴》诗一首,并命大臣们“赋诗记事”。

时至今日,很多老年人的行为却常常令人侧目。“广场舞”、“暴走团”扰民引起投诉已经不是新闻了。2017年6月,洛阳广场舞老人同年轻人争夺篮球场,不惜对篮球少年挥拳相向。各式各样的“碰瓷(讹诈)”手法花样百出,受害者有冤难申,有苦难诉,造成“老人不敢扶,儿童不敢护”的社会怪象。一位老人自己故意往车上撞想讹取赔偿,还理直气壮地说,“我这不是老了嘛!”意思是自己年龄大了,做别的事做不了,为了弄钱就做这种坏事,自己还觉得理由很充足。西安一位老人在公车上因为一女孩不肯为其让座,竟然一屁股坐在女孩身上。有些城市甚至出现了老头户外集体买春的不堪情景。

有人调侃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样的事情绝非偶然。中共建政后出生的几代人,渐渐步入老年。他们成长的年代,恰好是共产党发动的一次次政治运动的时代。这些人不但没有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反而被灌输了中共的阶级斗争学说,骨子里是邪灵埋下的“恨”。他们亲历了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有些人自己就是“红小兵”、“红卫兵”。他们的种种不文明举动,无非是延续了年轻时候中共培养的行为模式。

2)奸猾早熟的孩子

中国很多小孩子在家长和社会的耳濡目染之下,表现了与年龄不相匹配的早熟。他们什么都懂,而且非常奸猾。有的小孩子直言不讳地说:“长大后做贪官。”

某电视剧里有一段小孩与大人的对话。前反贪局长的儿子,还是个小学生,说他们体育课要想踢球,就得行贿,他都交了钱最后还是连个替补也没当上,气得鼓鼓的。他自己也有生财之道,同学要抄他作业,他一次收费五块,行情不好的时候收费三块。小小年纪,就有了与孩子的童真完全不相符的人生感悟——“不花钱办不成事,现在都这样。”这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为了不破坏中共的“主旋律”,这些反映阴暗面的东西极其有限,现实中的故事只能比这更厉害。

某14岁少年的表演唱火爆网路,其“表演”下流猥琐,网络评论说他的表演“骚气十足”。任何正常人看了其“表演”,都会觉得恶心反胃。14岁,本应是天真烂漫、长身体、学知识的年龄,却被糟蹋得没有人样。最可怕的是,这样的下流演出受到很多人的追捧,让人情何以堪!随着道德的下滑,近来大陆直播平台出现了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脱衣、裸体直播。有一名自称2005年出生的小学生在与调查者微信对话中称,她做裸体直播不为钱,就是为“好玩”;她还自豪地说,她在她们班里粉丝最多。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共鼓吹物欲、刻意毒化的社会风气,造成了千百万这样的少年,谁又有能力消除其恶果?

打着“法律”幌子的迫害

 

今年六十三岁的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公丕启,是一名退休上校、正团职军官。他退休前任山东省预备役高炮师副参谋长。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公丕启去法轮功学员宿桂花(七十岁)家串门,被蹲守在宿桂花家的警察绑架,被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青岛市政法委、610、市北区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下,公丕启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非法判七年半刑期。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分局的警察砸门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殿国家,将他与妻子于宝芳、儿子王宇绑架,然后打着“办案”的幌子明目张胆地大肆劫掠王家的私有财物。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于宝芳被送往鞍山市女子看守所,仅十二天,她于七月十七日在看守所内被迫害致死。之后,王殿国被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大连市监狱。

上面只是众多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而被非法判刑中的两个例子。这些年来法院以法律的名义走过场,对众多善良、无罪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然后把他们投入监狱,进行精神和肉体的迫害,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有的甚至被活摘器官。

近来网上流传这样一则讽刺笑话,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给学生上课,教授讲到:“现在是大案讲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凭关系。”一个学生愤怒地把书摔在地上,喊道:“什么时候讲法律?”教授平静地说:“把书捡起来,考试的时候讲法律。”这位教授一针见血地戳穿了中共“依法治国”的谎言。

自江泽民出自于个人的妒嫉,破坏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警察肆意非法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所谓的法轮功案子都成了敏感的“大案”,都成了“政治案件”。中共的政治就是所谓的党性。中共要求党员把党性放在首位,要求党员无条件地、盲目地听党的话、跟党走,跟党中央保持一致。微博上曾经流传河南省内乡县法院的宣传标语,标语其中一句是“论党性不论人性”,该院院长称,当党性和人性冲突时,我们坚决只论党性不论人性。虽然中共喊着依法治国的口号,但是可悲的是,当法院院长把党性放在第一位的时候,其结果自然是践踏法律,党大于法。

“党大于法”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上十分突出,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但是却不讲法律,而是根据中共政法委、610办公室(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意志,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中共的“依法治国”只是骗人的谎言。法官只要党性,不要法律,不要人性,不要良知,以党治代替法治,以政治代替法治。法律成了掩盖迫害的遮羞布,法律成为迫害的工具。也有一些所谓的法官公开讲,对法轮功案子,只讲政治,不讲法律。中共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践踏法律,对法轮功搞政治迫害。

中共的党性是邪恶的。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律师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毫无法律依据。希望被中共谎言蒙蔽的人们认清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非法性,也希望法官们从党文化中跳出来,找回自己的良知,做一个真正的、问心无愧的法官。

“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错觉

在中国大陆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政府不让干就别干了”。这种说法听起来好象比较“切合实际”,但是仔细分析之后,会发现它是没有道理的。

假如一个人劝另外一个人不要偷东西,他会说:偷东西错了,所以你不要偷。他不会说:哎呀!政府不让偷,就不要偷了。 
 
这个事情对,符合天理道德,人就可以做;不对,就不可以做。但是“政府不让干了就别干了”,这种说法恰恰回避了事情本身的对错问题。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共产党首先垄断道德,宣传自己“一贯正确”,由它来解释事情的对错。同时,共产党垄断了整个国家的暴力资源。

中国有一个“政法委员会”(政法委),直接在中共的领导下,垄断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部。公安负责抓人,检察院负责起诉,法院负责判决,最后司法部负责搞定律师和劳教所。共产党要处罚谁,就把谁抓起来,然后进行它“一条龙”的处罚。

同时它还垄断外交、媒体、特务等等机构,整个暴力机器都在它的掌握之中。这时候,就会给人一种“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错觉。

其实当人们有这种“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想法的时候,人应该明白:你正身处一个恶性的政府,或是一个根本不应存在的社会运作机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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