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来稿)今年4月13日,我在四川绵阳火车站乘车,当我把身份证和车票放进查验仪器后,两个警察过来让我把身份证和火车票给他们看一下。我过完安检门去拿身份证时,他们又对我说,要检查我的手机。
“我是中国合法公民,你们是依据哪一条哪一款法律检查我的手机?”
“我们这是例行检查。”
“例行检查为什么不检查其他人,只检查我的?”
“我们只是抽查,不是所有人都必须检查。”
其中,年纪大的警察还凶凶地说:“哪一条法律,你自己去翻,不要妨碍公务。”
其中,年纪大的警察还凶凶地说:“哪一条法律,你自己去翻,不要妨碍公务。”
我说:“你们是执法者,检查我的手机依据哪一条法律是你们应该出示的,不是应该我去翻。举报你们警察违法违规操作的电话是12389吧。”
年纪大的警察说:“你不配合,耽误了赶车自己负责。”
我没理他,就拨打12389:“喂,你好,请问举报警察违法违规行为是打你们这个电话吗?”
那边说:“是。”
我又说:“请问警察在检查公民的手机时是不是应该出示相应的法律条款?”
那边说:“是。”
我说:“我在绵阳火车站,他们要检查我的手机不出示法律条款。”
那边不吭声了。年老的警察显然心虚了,说:“我们是火车站派出所的,火车站没有这个权力。”我也在电话上跟着纠正了一句:“火车站派出所”。
年老的警察又忙着说,是根据“警察法第××条”。当时因为火车快到了,我就把手机递给了那个年轻的警察。他用仪器插上我的手机快速地翻看着,说:“阿姨,我们就是例行检查一下。”
我说:“什么例行检查?你们就是针对法轮功的。我很怀疑你们是在往我的手机上安什么不好的软件。”
小警察又说:“我们只是例行抽查,今天都查了二十多个了,不是针对你的。这又不是拍电影,哪有那么危险(指我说的在手机上安装不好的软件)嘛。”说着就把手机递给了我。
自从实行实名购票以来,中国很多地方的火车站对法轮功学员搜身、检查他们的身份证和手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应该理直气壮地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