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2018年11月7日,四川巴中市巴州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员。89岁的张新伟白发苍苍,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令旁听者感动。

老人说,他1950年参加工作,由于过度劳累,得了神经官能症、肝炎、肺结核、肺气肿、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特别是骨质增生压迫坐骨神经致使右腿无法走路,中、西医治疗均无疗效,六十岁就病退。1998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仅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而且戒掉了几十年的烟酒恶习,至今身体健康,不戴眼镜也能读书看报。

老人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他所有的著作里,一再教导弟子们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伤害他人。这样一个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会的高德大法,却遭到江泽民的无理打压,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
 
旁听者听明白了谁在犯法。一个姓董的旁听者说:“起诉书把人家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一条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啊。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不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吗?”
 
还有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得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尸体,指控人家破坏法律实施,要有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的事实证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