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2017年1月17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董丽娟看到一名男子晕倒在海珠区昌岗路江南坊金康药房门口,已陷入昏迷状态,便过去帮助他。

董丽娟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随后董丽娟问该男子是否需要保平安的护身符,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董丽娟将护身符放到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这时现场的两名保安用力拉住董丽娟,强行搜查她的包,并将她绑架到昌岗派出所。董丽娟随后被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

去年5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董丽娟非法开庭。近日(1月16日)海珠区法院宣布判处董丽娟两年徒刑,罚款五千元。因为刑期已满,董丽娟在宣判后回家。

董丽娟今年五十六岁,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人也变得开朗起来。2008年她丈夫不幸患上出血性脑中风,董丽娟担起了家庭的重担,照顾未成年的女儿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2017年
1月董丽娟被绑架时,她丈夫过世仅二十八天,十七岁的女儿尚在丧父的悲痛中,又承受与母亲分离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