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法轮功强制性地迫害,耗费了国家大量的人、财、物力。据估算,曾动用了国民经济四分之一的财力维持迫害。仅2002年北京财政局的统计: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款额竟高达400亿元以上;

政法委“6·10”体系,权力超越法律、超越人大和国务院系统,迫害法轮功不惜财力(仅2001年2月,一次挪用40亿元购置监视设备;劳教所、“洗脑基地”大兴土木扩建(仅2002年12月,一次批用扩建费42亿元);大量投入网警,成批派往海外特务,巨额雇用“社防人员”,重金收买世界较大新闻媒体。据透露金盾工程仅前期就投入八亿美元,极力封锁互联网,目的是不让大陆网民得到任何有关民主、人权、自由,特别是法轮功的海外资讯;

政法委信奉“有钱能买鬼推磨”,如沈阳地区“6·10”规定:举报一个大法学员悬赏3000元,警察抓捕一个大法学员奖500元,打入法轮功内部者月薪7000元。

由于各地维稳压力巨大,部份地方被迫削减其它财政支出,如湖南省津市为此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压缩20%的开支,甚至从每名统发人员的工资中逐月扣钱。

重庆市“打黑”,市第五中级法院将打黑案中收缴的钱划归了政法委。按法律规定,国库是唯一有权接收被执行财产的主体。政法委是既非法定的政法机关,也非财政机关,有什么权利收钱?政法委本身就违法乱纪,还想指令所掌控的法院“判决”直接收缴钱财,真是填不满的无底洞。

中共迫害法轮功耗费的大量资金是谁来买单?中共党官们不会掏腰包, 最后都是老百姓买单。不解体中共,无法解决中共迫害给中国人造成的无辜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