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轮功学员王新春被迫害致残、失去双脚。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王新春,二十六岁时被迫害致残、失去双脚,此后还不断地遭到中共警察骚扰、抢劫、关押酷刑等迫害,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于2019年4月23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王新春1976年出生,家住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炼仅三个月,胰腺癌、腹水等多种严重疾病不治而愈。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新春因为去北京上访,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遭酷刑折磨,被狱警教导员程长青用手铐铐住他的手腕放在背靠椅子上,用脚猛踩手铐,后来又被吊在窗户上,2001年9月24日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继续迫害。

2002年1月8日,王新春去金山屯丰沟林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任公安局长崔玉中指使警察包围,王新春不慎掉入河里,当时正是东北严寒天气,王新春的双脚湿透并冻结成了冰。警察将王新春绑架后,强行将王新春冻成冰的双脚放入热水中,致使王新春的双脚失去知觉,后来开始发炎、腐烂,经过十一个月的痛苦折磨,王新春双脚一点点烂掉。

2004年5月15日,王新春手摇着轮椅到三十里外的金山屯办事,从警车下来四、五个警察强行搜身,把王新春绑架到公安局连踢带打,警察们还把他的手摇轮椅的三个轮胎放了气,扣押在公安局政保科的库里。

2006年11月14日,王新春去民政局上访,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残、学修鞋谋生被酷刑折磨、修理家电被公安局限制进货,全家只有六十元生活费,工作人员不予接待。王新春去残联,被公安局610人员肖静宇和丰沟派出所警察王守民劫回丰茂。
 
一帮警察三昼夜狂殴没有脚的残疾人 

2008年12月8日晚上七点半,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没有任何手续撬开王新春家门,非法强行入室,对王新春连踢带拽将其拖到警车上,绑架到看守所前院。金山屯区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奋斗派出所王学刚,刑警队的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张立国一帮,一拥而上踩头,踩脚腿胳膊、身体,把胳膊反背过去用手铐反铐,暴力摧残王新春。

陶绪伟拳脚一起上踢打,往前胸后背塞雪、冷水和啤酒,用双脚踩住王新春已残双脚伤口处使劲搓,残忍至极,还用火烧王新春的脸并不断辱骂,连续折磨王新春三天三夜 (这三天公安局副局长丁德志天天去观察情况),致使王新春脸部变形,后背肿老高,手腕伤四处,手背红肿得象馒头,浑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被警察关进铁笼子施酷刑

2013年9月9日下午五点多钟,王新春和法轮功学员谭凤江到朝阳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租房处,被蹲坑的金山屯区公安“610”警察秦汉东、大昆仑派出所警察杨大伟、司机吕红旗绑架。

在金山屯团结派出所,秦汉东毫无人性地指使派出所警察房贤刚、程学艺把王新春拖进铁笼子里,用手铐铐在铁笼子上。

10日中午过后,巡警队的刘喜要、刑警队的陶绪伟对王新春进行酷刑逼供,陶绪伟又踢又打,用针扎王新春的腰和腹部,还抓王新春的头往铁笼子上撞。刘喜要对王新春连骂带踢,并把王新春兜里的475元钱和手机抢走,随后将王新春呈“大”字形吊铐在笼子横梁上,令王新春伤残的膝盖似着地还没着地,对他又打又踢,直到王新春不动了,陶绪伟就用烟头烫、火机烧王新春的鼻子、眼睛、嘴等。天黑后,又把王新春关到刑警队的笼子里。

10日半夜,陶绪伟、张伟等把王新春拖出笼子,铐在铁椅子上再次刑讯逼供,陶绪伟等掰王新春手指头、手腕,把他的胳膊往上抬到头部后再使劲往后压,看王新春还是不动、不睁眼,又用拳头猛击他的头部、脸部、太阳穴等。

近二十年里,王新春不断遭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等迫害,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2019年2月左右,他的左侧肢体开始不能活动,4月23日突然昏迷不醒,中午时分含冤离世。
王新春生前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