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枉法判81岁的法轮功学员赵英翠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枉法判69岁的邓桂仙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邓赵二人不服这种非法判决,拒绝签字。
修大法八种顽疾痊愈
赵英翠1937年12月27日出生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自治县,是威宁县二小的退休教师。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性格急躁,得理不饶人。那时的她患有八种顽疾:严重的风湿麻木疼痛、痔疮、耳鸣耳痛、头晕脑胀、腰痛、牙痛、坐骨神经痛、肌筋膜炎综合症等病,难以承受的病痛和因病痛折磨成弯腰驼背的体形,加之无休止的争吵,使家庭生活没有几日安宁。
特别是肌筋膜炎综合症,她找过专家治疗,也到过多家医院治疗,均没治好。同时因对患肌筋膜炎处打封闭(即穴位注射药物)失误,造成坐骨神经损伤而使身体变成畸形,不论走路或站立身体均向右边倾斜。
特别是肌筋膜炎综合症,她找过专家治疗,也到过多家医院治疗,均没治好。同时因对患肌筋膜炎处打封闭(即穴位注射药物)失误,造成坐骨神经损伤而使身体变成畸形,不论走路或站立身体均向右边倾斜。
赵英翠于1997年5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情况好转,家庭生活也安宁了。老伴几多感慨,为什么不早炼法轮功啊。用赵英翠老人的话说:“现进入耋寿之龄的我眼不花,耳不聋,走路腿脚有力,二十二年来身体健康,在我身上见证了修炼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讲真相三次被非法判刑
讲真相三次被非法判刑
赵英翠老人因为把自己在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真相讲给民众,多次遭受牢狱之灾。2008年4月被钟山区法院枉法判刑四年;2012年12月再次被钟山区法院枉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2017年10月16日,赵英翠还是因讲法轮功对人身心健康的好处,于去年6月被非法逮捕,在今年3月19日的刑事判决书上被宣布判处五年六个月,罪名是所谓的“宣传法轮功,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怎么破坏法律实施?钟山区法院谢鸿等人剥夺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们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的实施。
邓桂仙曾遭受11年冤狱
另一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邓桂仙,现年69岁,曾经患子宫肌瘤做切除手术,术后又患上难以治愈的妇科杂症,还患有腰椎间盘突出、颈椎骨质增生、严重的胃病、美尼尔综合症、胆汁倒流、胆结石等病。邓桂仙因为这些病痛而走入法轮功,修炼后一直身体健康。
邓桂仙只想把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实告诉民众,仅仅因为这个, 她已经遭受了十一年的冤狱(2006年被枉判七年,2012年被枉判四年)。在贵州女子羊艾监狱,邓桂仙多次被强迫抽血致昏厥,还被迫干活,并常常惨遭包夹毒打、辱骂,出狱时骨瘦如柴。现在邓桂仙又被非法判刑六年,原因还是因为把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情告诉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