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来稿)2019年3月以来,中国各地很多警察及社区人员为了完成所谓的上级命令,入户调查并强迫法轮功学员填写表格、录像或照相。表格内容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如电话号码、微信号、登录社区通、生活照等个人隐私。
与之前的所谓“敲门行动”一样,警察及所有参与人员的这些行为是严重的违法。
与之前的所谓“敲门行动”一样,警察及所有参与人员的这些行为是严重的违法。
首先,公安人员执法要出示工作证件及必要的法律文书。请问警察,你们随意进入法轮功学员住宅乱翻、乱搜,你们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搜查证吗?即使有,你也无权搜查法轮功学员的住所,更无权拿走(“扣押”)他们的个人财产。因为搜查是针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所采取的措施,法轮功学员不是犯罪嫌疑人,也没有隐藏罪犯。
其次,执法人员执法,要表明执法的事实依据。比如说有人打架了,违章了,抢劫、偷盗了,警察可以针对其违法行为执法。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警察没有权力索要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或登门盘问。因为法律针对行为,而不能针对思想。
再次,警察执法,除了事实依据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法律依据。“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仅违法,而且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国家赔偿责任。
在这次行动中,警察称自己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但是这个上级命令是与宪法和法律相冲突的违法性命令,不仅不能作为执法的合法依据,反而是侵犯公民权利的罪证。
在这次行动中,警察称自己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但是这个上级命令是与宪法和法律相冲突的违法性命令,不仅不能作为执法的合法依据,反而是侵犯公民权利的罪证。
修炼法轮功合法
二十年来,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几乎不加思考地以涉嫌《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和审判,但事实上这个条文却与法轮功学员毫无关系,中国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法轮功教人向善,是能够彻底改变人心的高德大法,与邪教根本不沾边。相反,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准则,于民族、国家、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正因如此,法轮大法至今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获得的各种褒奖、支持议案与支持信函超过3500项。
而且,法轮功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合乎宪法和法律,迫害法轮功是出于前党魁江泽民的旨意,中共本身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才是真正的邪教。
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他裹挟全国各级公检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共同破坏了《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实施,滥用《刑法》第300条非法拘留、逮捕、起诉和审判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刑法》的实施。
警察违法意味着什么
警察作为公务员,受《公务员法》的约束。《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错案终身追究制”、“责任倒查制”等新的规定,共同斩断了执行违法决定或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务人员的任何希望。历史巨变在即,法律必将回归正义。明智的警察,请不要再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地作出自己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