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今年5月24日,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对绥化市北林区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等五人被非法判刑两年,宋红伟被诬判一年半, 高锦淑被诬判一年,同时每人还被法院勒索罚款5000元。目前七人均已上诉。
 
这七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三人是教书育人的好老师。

高锦淑,退休前是黑龙江绥化市教育学院的副研究员,曾两次荣获少数民族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还曾帮助过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十岁女孩,此事在绥化地区报登载过,当时的题目是《爱心融融御寒风》,副标题是:一个流浪女童的故事。
 
王芳,绥化市尚志小学的教师。一提起王老师,家长们无不感叹,现在这样的好老师太少了!王芳多年担当班主任工作,从不收受家长送的钱物。无论在别人眼里是好生还是差生,在她眼里都是那么可爱。她把大法“真、善、忍”的美好带给每一个孩子。
 
赵婷婷,幼师,九零后,在绥化博洋幼儿园工作。她清纯、善良,对幼教工作热心,孩子们都很喜欢她。家长给她送红包和化妆品等,她从来也不要,有时家长硬是坚持要送,第二天她就马上买礼品送给孩子。圣诞节孩子送给她平安果,她就给孩子买玩具回赠过去。园长、同事都很信任她。 
 
今年5月14日,安达市法院非法庭审这七名好人,有六名律师到场,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最终还是被司法不独立、听命于“上级”的法院非法判刑。据悉,对他们的无理判刑早就内定了,庭审只不过是走一个过场而已。黑龙江省公安厅杨波、绥化政法委是幕后操纵者。中国历次运动的冤假错案也都是这样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