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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杀”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二)

哺乳的母亲吴敬霞被电击等酷刑迫害致死,年仅二十九岁,当时孩子才十五个月大。公安诬陷其“上吊自杀”。图为吴敬霞母子。
法轮功修炼禁止杀生,也不能自杀,这在法轮功书籍中有明确的论述,只要看看《转法轮》就知道这一点。很多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关押期间被警察酷刑致死,警察为了推卸责任,诬陷他们是“自杀”。内部可靠消息来源披露,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给610和警察下了一道密令:打死算自杀。

上期刊登了河北法轮功学员左志刚结婚前一天被警察绑架,第二天就被迫害致死,遗体伤痕累累,警察慌称是“上吊自杀”。后来法医鉴定否定了“上吊死亡”的结论。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知的至少有44名法轮功学员是疑点重重的“被自杀”,有104例是被警方迫害致死后的“假自杀”。
 
哺乳母亲被酷刑致死 被栽赃成“上吊自杀”

吴敬霞,女,二十九岁,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腊月初五,吴敬霞因发放法轮大法真相材料被警察非法抓捕,关进洗脑班,三天后死亡。

家属去了吴敬霞去世时的潍坊医院,门口全是公安包围着,家属走到哪里,公安就跟到哪里,还不让家属看遗体,经过其父母和两个弟弟的力争,最后才让看了一眼遗体。

吴敬霞的脸上盖着卫生纸,嘴唇流血,后背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黑一块,脖子上划了一条红杠。家属给遗体换衣服时,见其大胯骨被打断,骨头碴龇出肉外,惨不忍睹。

吴敬霞当时还是个哺乳的母亲,孩子只有15个月大,孩子三天没吃奶,乳房本来就鼓得难受。公安却用电棍电其乳房,电出四、五个深坑。
 
吴敬霞被公安迫害致死,家人却被告知她是“上吊自杀”。

公安强行火化了遗体。当时吴敬霞的亲属都被严密监控,不让出门,也不让亲朋好友到吴敬霞家探望,就连周围的村庄也被监控、封锁消息。后来家里人写了诉状,递交到潍坊市公安局。那里的负责人说:“这官司一打就赢。可是我们今天给你们打赢了,明天我们就要摘乌纱帽。”

2015年6月24日,吴敬霞的母亲郭素芳老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德文被犯人摔死  劳教所伪造自杀假象

赵德文,女,五十岁,天津法轮功学员。赵德文被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期间,警察指使吸毒犯、刑事犯打她,扬言“打死白打死,死了算自杀”,谁把法轮功学员打得写了所谓“悔过书”就给谁奖励,减刑。于是,刑事犯们就大打出手,无所顾忌。姓郝的警察指使四个犯人把赵德文举起来往地上摔,赵德文被摔得内脏出血而死。

劳教所却欺骗家属,说赵德文自杀了,并伪造了自杀假象:脖子上有“上吊”的痕迹,两手腕被割破,身上换了新衣服。当家属要原来的衣服时,劳教所却说找不着了。家属给遗体换衣服时,发现赵德文的腋下有一个大口子还在往外淌血,后背发青,阴部也在流血。

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劳教所不让家属把遗体接回家,强行火化了遗体。

一位和赵德文关押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告诉赵德文的丈夫吕振强,赵德文是被摔得七窍出血而死,盖着白床单双脚露在外面被抬出禁闭室。禁闭室当天晚上就被重新刷了涂料,拍录像造假。同被关押的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明凤在诉江控告书中称:“她们把赵德文的尸体挂到门上,说是自杀来栽赃陷害她。”

2015年6月,赵德文的丈夫吕振强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再揭亡妻惨遭非人迫害而死的事实。 (待续)


在天津女子劳教所郝姓恶警指使下,四个犯人把赵德文举起来往地上摔,致其内脏出血而死。劳教所为推卸责任,伪造假象说其是“上吊自杀”。

入狱十四天 李艳秋遭辽宁女监虐杀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锦州郊区的一座墓地,一个新的墓碑矗立在那里。又一个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被迫害致死。
 
李艳秋, 一个普通的中国女子,一直过着恬淡平静的生活。生前她与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对这个最小的女儿,老人疼爱有加。
 
在她的家乡,十里八村的人几乎都认识她,即使名字叫不上来,一提起这么个人就知道:大个儿,苗条,相貌俊俏,总是笑盈盈地向家乡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和福音。

去年12月14日,李艳秋给人送法轮功真相台历时遭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今年2月19日(那天是元宵节),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该监区多年来一直使用高压洗脑和酷刑折磨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强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李艳秋开始绝食抗议。之后她被转到监狱医院灌食,当时她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家属提出保外就医,被狱方拒绝。狱警不顾李艳秋的身体状况,将她关入“小号”,加重迫害。

很快,就传出了李艳秋被虐杀的噩耗。那一天是2019年3月4日,李艳秋入狱的第十四天。犯人们在私下里传说着李艳秋当时的遭遇:

“衣服给脱光了,关到小号里,强迫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

“都尿血了,那是长时间冰的,医院也没给治。”

“(李艳秋由)两人搀着,一松手就摔倒了。”

“人都不行了,还说打氧气抢救,说是装的。”

“只几天工夫,人就没了。” 

李艳秋被迫害致死的更多情况仍然被掩盖,请知情者举报。

自李艳秋遭警察绑架后,她的老父亲变得少言寡语,彻夜难眠,老人的身体很快消瘦下来,而且血压很高,鼻子经常出血,心脏疼痛。老人被接到了远在外地的儿子家,他至今还蒙在鼓里,不知道他最心疼的小女儿已经永远的离开了他。
 
相关人员难辞其咎

谁虐杀了李艳秋?显然,辽宁省女子监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锦州市太和区公、检、法等相关人员也难辞其咎。如果警察不乱抓无辜、非法监禁;如果检察官秉公执法、不非法起诉;如果法官不枉法裁判,李艳秋被迫害致死的事实都无法形成。正是这些中共公职人员对生命的藐视、对法律的无视、对信仰自由的践踏,才使一个鲜活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骤然消失。

但愿李艳秋的逝去,能使那些仍在参与迫害者良心猛醒,将功补过,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不再与其为伍,赎回自己的未来。



灭绝人性的百种酷刑

中共对法轮功实施的部分酷刑示意图。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的主要目的是强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以及强迫他们出卖其他的同修。法轮大法明慧网收录了大量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的案例。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实际上是一场群体灭绝式的屠杀。江氏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同时对警察及流氓打手,奖励其以非人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纵容其无度行凶。于是,百种酷刑上阵,对付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

中共酷刑的实施场所,主要在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精神病院、戒毒所和洗脑班等地。在那里,超过100种酷刑以及有毒药物被广泛使用。主要刑罚包括:

毒打:用钢筋条、荆条、橡胶棍(无外伤,但致严重内伤)、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电线鞭加活麻鞭打;

电刑:电击人体敏感部位,如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十几根电棍同时电击;

火刑:开水浇烫、烟头烧、打火机烧、烙铁烙、铁棍烙、铁条烙等;

冻刑:强行扒掉棉衣裤在室外冻、泼冷水冻、结冰冻、雪地冻;

铐刑:背铐、手铐、脚铐、双人铐、死刑镣(手脚铐一起)、吊铐、地环铐等;

竹签、牙签、针刺指甲、铁丝穿扎;

强制坐刑:逼坐硬板、“老虎凳”、铁椅子、三角铁板等;

性虐待:强奸、轮奸、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迫堕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

此外还有死囚刑、吊刑、枪击,对以绝食抗议者强制灌食、长时间剥夺睡眠等等。

据明慧网2013年12月发表了《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报告汇总统计了3,653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案例。调查显示,在65%被关押迫害的致死案例中,21%被毒打直接致死,11%被灌食直接致死,10%被强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药物或毒药直接致死,3%被超负荷劳役直接致死,2%被上刑具直接致死,2%被电击直接致死,2%被虐待直接致死,1%被体罚直接致死,1%被牢中牢(关禁闭/转关押/延期释放)直接致死,26%则在中共多种酷刑手段的共同摧残下致死。

五花八门的酷刑,每一种都令人痛苦难忍,生不如死。很多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后脱离病魔,重获健康,但却被中共酷刑致伤、致残、致疯、致死。多少老人失去了儿女,多少孩子失去了父母。无数的悲剧,始于酷刑,源于迫害。真实的陈述令人不忍卒读。善良的修炼人所受到的酷刑残害,是全人类的耻辱。

安徽610绑架十几名好人

(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2019年4月19日,安徽太和县国保队长刘祥洲和副队长薛某、610和辖区派出所警察绑架了至少十五位法轮功学员,目前,杨士巨、季邦侠、宫亮、刘丽英、赵树旗等几人已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太和县关集镇中学教师黄天浩、三塔镇乔庄的胡怀亮和孙灿芝夫妇、三塔镇杨庄的杨士巨、太和县供电局家属院的刘丽英、赵树旗、县城的纪邦侠等人也被警察绑架。

警察抢走他们的私人摄像机、电脑,工艺雕刻机及来料加工的挂件、优盘,现金、银行卡及身份证,还有电动三轮车、打印机,手机、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物品,装满了两车,且不给出任何手续。

这是太和县610有预谋的绑架,有消息称,他们已跟踪法轮功学员四个月。(县610主任陈怀宏的电话:1595580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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