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部分酷刑示意图。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的主要目的,是强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以及强迫他们出卖其他的同修。在中共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精神病院和洗脑班等场所,超过100种酷刑以及有毒药物被广泛使用。主要酷刑包括:

毒打:用钢筋条、荆条、橡胶棍(无外伤,但致严重内伤)、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电线鞭加活麻鞭打;

电刑:电击人体敏感部位,如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十几根电棍同时电击;

火刑:开水浇烫、烟头烧、打火机烧、烙铁烙、铁棍烙、铁条烙等;

冻刑:强行扒掉棉衣裤在室外冻、泼冷水冻、结冰冻、雪地冻;

铐刑:背铐、手铐、脚铐、双人铐、死刑镣(手脚铐一起)、吊铐、地环铐等;

竹签、牙签、针刺指甲、铁丝穿扎;

强制坐刑:逼坐硬板、“老虎凳”、铁椅子、三角铁板等;

性虐待:强奸、轮奸、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迫堕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

此外,还有死囚刑、吊刑、枪击,对以绝食抗议者强制灌食、长时间剥夺睡眠等等。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年的迫害,犯下了酷刑罪、群体灭绝式和反人类罪,迫害元凶江泽民已经被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德国、西班牙、加拿大、阿根廷、韩国、台湾等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