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官枉判法轮功学员时,公开说“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文: 林展翔

中共历次政治运动都炮制“杀人有理”的政治口号,作为它迫害和滥杀无辜的依据。人们知道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稳定压倒一切”等就是中共不同时期炮制出来的杀人有理的邪恶口号。
 
 “政治超越法律”成法官枉判无辜的依据

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中共又炮制了新的邪恶口号。请看以下两例:

江苏法轮功学员路通被苏州市法院枉判四年徒刑,路通的女儿为父亲申冤,一个名叫顾迎庆的法官说:“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機構)马姓主任说:“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

“讲政治不讲法律”、“政治可以超越法律”成为迫害者毫无顾忌地践踏法律、迫害无辜法轮功学员的借口。现在很多人都认识到,中共迫害法轮功所使用的一切手段完全是非法的。

自2013年劳教制度被取消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明显增多。有的法官在法庭上毫不掩饰地说: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政法委、六一零早在背后就预谋好了,未审先判,庭审只是走过场,打着法律的幌子来掩盖迫害,欺骗外界。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中,中共主要是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实际上,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讲政治不讲法律”的共产党。

邪恶理论欺骗全社会参与迫害

迫害元凶江泽民密令对法轮功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杀”等等灭绝人性的政策,中共用“政治可以超越法律”这个邪恶的理论欺骗各级官员和警察盲目地执行江泽民的邪恶命令,迫害、甚至虐杀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在中共的欺骗和洗脑迷惑下,许多参与迫害的人错误地认为,打死多少法轮功学员,都可以逍遥法外。因此,“政治可以超越法律”是非常邪恶的,它成了中共另一个杀人有理的借口。


政治超越不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中共声称“政治可以超越法律”,从而践踏法律,破坏法治,疯狂地迫害法轮功。但是政治超越不了天理。当恶报降临到行恶者的头上时,中共可救不了他们。

例如,原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曾卖力迫害法轮功而受到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嘉奖”,成了中共宣传的所谓“名人”。她出事的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法轮功学员。2004年4月14日,任长霞的轿车在高速公路上与同向行驶的大货车追尾相撞,车内其他人都安然无恙,而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当场撞死,年仅四十岁,成了中共的炮灰。当恶报降临时,中共保护不了她,周永康更保护不了她,周永康本人现在也成了阶下囚。

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中出现了大量的恶报案例,到目前为止,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就有两万多起,更多的还没有报道出来。而中共也是天惩的对象,中共的解体与灭亡是任何人都阻止不了的,只是时间问题,跟随中共的人都将成为其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