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初衷
观看了一个纪录片,讲述共产极权统治下的东德,一批年轻人为了追求自由民主,成功翻越柏林墙,逃到自由民主的西德。但也有不幸运的,一个叫克里斯·格夫洛伊的刚满20岁的东德青年翻越柏林墙时,被一个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士兵射杀了。几个月后,柏林墙被推倒,克里斯·格夫洛伊就成为了历史上最后一位因偷越柏林墙的遇难者。
一九九二年二月,在柏林墙倒塌了两年后,英格·亨里奇因为杀人罪被告上了法庭。在公开审理中,英格·亨里奇为自己辩护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来自上级的命令。”但是法官西奥多·塞德尔不这么认为,他说:“并不是合法的每件事都是正确的。”
塞德尔认为:象英格·亨里奇这些士兵只是“处于一条很长的责任链条的最终端”,但是“当你代表权力机构来杀人时,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漠视自己的良心,”因为“他们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权。”最终,英格·亨里奇被柏林法院以杀人罪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被当作“最高良知准则”流传于世。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军人,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是,出于良知,打不准是无罪的。世人把这种良心上的选择通俗的概括为“枪口抬高一厘米”。
每个人都有这种良心上的选择权。但是,在中共极权统治下的中国大陆,这种最基本的人权都没有了,只剩下了“听党话,跟党走”。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将近二十年中,表现的最明显。迫害元凶江泽民下达了一系列迫害密令,如“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等。这些密令没有文件,只是口头传达,不仅不合法,而且直白的表述邪恶至极,当你在执行这些邪恶的密令时,可曾想到人还有良心在。
中共很热衷于搞运动,每次运动过后都是对传统文化、道德与人心的破坏,十年“文革”是最狠的,中华五千年文化被毁于一旦,人心的变异、道德的败坏一发不可收,人的善念与良知一点点被摧毁,到了迫害法轮功时,人已经没有了修炼文化,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人把迫害法轮功当作工作的一部份,把“执行命令”当作表现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与途径,因为迫害修炼人遭了报应,也不会联系到善恶有报的天理,更不会想到“枪口抬高一厘米”会有福报。
如果中国人能站在中共毁灭人类的目地与角度思考问题,会发现中共迫害法轮功就是在毁灭你、我、他。“听党话,跟党走”的也不是中共的“功臣”,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彪炳千秋的功臣名将,而是助纣为虐的帮凶,遭受恶报就是迟早的事。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网刊登了《河南郑州监狱610头目遭恶报患喉癌晚期》,揭露了漠视自己良心,盲目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者的610头目李喜龙遭恶报的事实。
河南省郑州﹙新密﹚监狱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所谓反×教办公室)头目李喜龙,五十多岁,二零一八年底遭恶报,喉癌晚期,命在旦夕。
郑州监狱蒋姓监狱长在车祸中腿被撞断;二零一六年二月,郑州监狱九监区副大队长李广星锁骨摔断;二零一六年七月底,九监区监区长(又称大队长)尚红章腿被车撞断;监狱服刑人员黑亮充当中共的打手,对法轮功学员,特别是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打即骂,因为表现积极,被中共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底释放回家,十二月份在荥阳市出车祸死亡。当时黑亮乘坐的是一辆七人座小客车,车祸时,车内另外六人都平安无事,就他一人被甩出车外,并且头部着地,当时就被摔的脑浆涂地,面目全非,死时才三十五岁。
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长夏日红,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突然暴死在办公室。当时郑州市公安局并对该恶徒追认为所谓“革命烈士”,对家属发放巨额抚恤金。几个月后,事情发生戏剧性的变化,上级查到夏日红在世期间利用职权,贪污了公款二千多万元,他是个荥阳最邪恶的贪污犯之一,撤销了其“烈士”称号,停发抚恤金。
漠视良心,盲目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密令,就会遭恶报。中共高官如薄熙来、周永康等被中共法律判无期徒刑,就是助中共为虐的报应。
中共摧毁人的良心是为了害人,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唤醒人的正念与良知,实实在在的救人,也确实能救了人。今天三亿四千多万人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就是个证明。
中共企图通过迫害法轮功,断绝了所有人的生路,它没有想到法轮功真相的力量,人能明白真相,作出基于良心上的选择,神佛就会给予人生路。善与恶的选择中,神佛就看人心,一念善恶,就是天壤之别。对于那些善恶不分,拒绝真相,还在跟着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将会在劫难逃,会在天灭中共的劫难中充当中共的殉葬品!
人在世间,天理良心才是人真正离不开的东西,对人的生命真正有益的东西,中共摧毁人的良心,摧毁天理,是为了毁灭人类这个目地。法轮功真相给了每个人一次平等选择的机缘,面对中共的谎言与暴政,还要不要天理良心,敢不敢作出良心上的选择,对每个生命来说,是生与死的考验。
看上去平平常常,一个行为,一句话,一个念头的事,但是表现上就是福报与恶报。为了自己以及家人的未来,做一次良心上的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