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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即承责”
2019年7月,国务院官员还表明一个调整,即对于严重侵犯人权的恶行(如酷刑、殴打),一个官员只要是恶行实施单位的负责人,即可列入惩罚之列,而不需象以往那样证明此官员对某次具体恶行下达了命令或进行了指挥。
这是一项自70余年前“纽伦堡审判”以来,国际社会认可的人权准则,即“知情即承责”,用一句白话讲,就是享有权力,就要对事情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眼联盟”惩恶在即
继美国签证新规对中共人权迫害者带来的巨大冲击波后,11月底,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组成的五眼联盟国收到法轮功学员最新整理出的一批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名单。这些国家将依法对这些恶人拒发签证,甚至冻结资产。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表示,“这个名单不仅仅是涉及到参与者本人,而是包括他的家属,包括他们家人前往美国要定居、要学习、旅游啊、经商啊,这些路全部都堵死了。所以这是一个很综合性的举措。”
欧洲议会于2019年3月14日压倒性通过决议,敦促欧盟层级,以及28个成员国,都各自制定类似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制裁机制。
欧洲许多国家已经开始推动立法, 加拿大和英国的相关官员已专程到美国商讨如何加强合作、共同对人权迫害者予以制裁。
十万恶人榜 罪行无可逃
11月15日,明慧网宣布,明慧网恶人榜已更新,迄今为止,共搜集了105,580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者的名单,包括各级公检法、610等等,包括他们的个人信息和恶行等也被记录在案。
美国国务院官员告知,名单收悉,会审核所有提交之个人,依法处理。
希望中国大陆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或经商之路。尚未作恶者,洁身自好、切勿作恶;已经作恶者,立即改邪归正、将功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