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山东大法弟子 霜菊
我十岁那年,父亲在战争中失去了生命,母亲无奈改嫁他人,撇下了我和多病的奶奶及两个哑巴叔叔一起生活。从此我失去了往日的温暖和欢乐,生活在寂寞的家庭环境中,由此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总觉的比别人矮一截。不愿和别人来往,孤苦伶仃,幼小的心灵沉甸甸过得很不愉快,奶奶也常说我命苦。
由于思念,每到放假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独自找车去看望母亲。母亲的新家离我奶奶家相隔四十多里路,往返坐车很不方便,那时客车很少,我要走三里多路去坐过路车,回来时都是继父骑自行车送我。因他不方便進我奶奶家,就在离我家十里处放下我,让我自己走回家。每次我走累了都会在无人的山坡上放声大哭一阵子,向后看是我母亲的家,向前看是我奶奶的家,我不知所措地问自己:我究竟要去哪里?没有妈的孩子是多么痛苦啊!想想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父母在身边关心照顾,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为什么就得不到呢?
后来我修炼了修炼大法,我明白了,一家人凑在一起都是缘份化来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一切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也都是神有序的安排。我想到,两个叔叔都是哑巴,也没有成家,没有后代,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要好好待他们,把他们当父亲一样,给他们养老送终。
两个叔叔都是从出生就不会说话,也听不见,和人交流很困难,他们因此也受尽了不能说话的烦恼与痛苦,我有时看不懂他们的手势,他们会很生气的嗷嗷地指责我,这时我感到既委屈又替他们难过和焦急。我经常向上天祈祷:老天爷呀,让我叔叔开口会说话吧!
叔叔虽然不会说话,但都对我很好,象父亲一样地爱护我,家里贫困,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有时会给我两角钱,让我买点喜欢的东西,有时晚上在炕上的灯光下做兔子手影逗我开心……两个叔叔都没有成家,他们把关心也都放在了我的身上。
后来奶奶过世了,村里把两个叔叔送進了镇里的敬老院。那时我工作了,每到星期天休班时,我会先扔下手中的事情去看望他们,给他们送好吃的,给他们洗衣服,晒被褥。每到过年过节时,我就会把他们接回家住些日子,把他们当成父亲一样的侍奉。他们生病时,我就日夜守候在身旁细心地照顾,喂饭喂水,接尿,擦屎,洗尿布,给他们按摩解疼。医生和病房的其他人问我:你是哑巴的什么人?我说是他的侄女,他们都惊讶地说,亲闺女也不能这么细心耐烦呀!哑巴真有福啊!
从我的哑巴叔叔身上,我生出了对残疾人的同情心,每当看到街上的残疾人,我的心里就好难过,他们都是在承受着痛苦,我们身体健全的人应该关心他们,不应该歧视嫌弃他们。由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些年那些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他们虽然身体不残,但在不知不觉地受中共邪党邪灵的操控,主动地或被动地干着迫害一群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大坏事,他们实际上是脑残了,比躯体残更可怕。将来他们面临的下场是很可悲的。
大法弟子是修真、善、忍的,师父让我们善待别人,对谁都好,因为修炼的人没有敌人,就是对待迫害我们的公检法人员,我们也无怨无恨,会以德报怨,希望他们能够了解大法的真相,唤醒他们沉睡的良知,这样他们就会有个好的未来。
母亲改嫁时三十五岁,她虽然撇下我走了,我也不怨恨她,因为她也是被生活所迫,而且她也是在征求我同意的情况下走的。我很同情母亲。她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吃了无数的苦。现在她已经九十七岁高龄了,她修炼了大法后,严重的肺气肿病都好了,身体很硬朗。改嫁后,母亲又生了一男一女,我和他们象亲姐妹一样,关系很密切,没有隔阂,他们没把我当成外人,有什么事情都征求我的意见。
母亲年岁大了,需要照顾,我就主动地提出赡养老人的建议。姐弟三人平均分摊。有人说:你妈已改嫁不是你家的人了,你不用和他们一样的赡养。我认为她虽然形式上已不是我家的人了,但她是我的亲生母亲,养育之恩永远报不完,承担赡养老人是我应尽的责任。我是大法弟子,我要按高标准要求自己。这样可以让老人过得更舒心一些,同时也可以替兄弟减轻一些负担。百善孝为先,大法弟子善待一切人,孝敬老人方面更应该做好。所以我不攀比,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就做好我应该做的。
由于我在家庭中,能考虑大局,平衡好各种关系,善待老人,所以家庭生活很和睦,亲人之间关系很好,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修炼了大法,才能有这样的结果。
在社会上,在家庭中,不论是善缘,还是恶缘,都应该以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遇到矛盾,不论对错都要找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慈悲能化解一切不正的东西,这样人类社会的道德就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