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余寿荣,因为讲真相被警察绑架、关押十个月,近日得知,余寿荣老人已被枉判三年冤狱,勒索罚金一万元。

 之前,余寿荣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和讲真相(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六年,2014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2018年7月才走出冤狱。

 2019年6月25日,老人讲真相时再次被警察绑架。同年12月27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对余寿荣开庭。公诉人是望花区检察院的王珺 、孙丽 ,主审法官是望花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孔夯。孔夯已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对自己负责,千万不要被邪党当枪使,替邪党做恶,最后自己来承担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