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 黑龙江海南朝鲜族乡法轮功学员权忠浩,2003年9月28日被乡政府人员毒打致死、制造“上吊”假相,随后强制火化。当时家人看到权忠浩全身是血和伤痕。
 
下面是权忠浩的老父亲诉述儿子被迫害致死经过。
  
我叫权相睦,83 岁, 老伴金相淑,78 岁, 我们都是朝鲜族,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我们家四口人都修炼法轮功,我原来满身是病,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1999 年7.20 以后, 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开始了。我们当地的警察、村干部,带不明真相的村民,到我家骚扰,叫我姑娘写不修炼保证书,把我儿子抓去洗脑班非法关押15 天,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当地干部想尽办法强行对我儿进行转化,不写“不修炼保证书”就不放过。
  
2003 年9 月27日,我三口在地里干活回来,割了一天的水稻都很累,吃晚饭时我儿子接了一个电话,说是乡里叫他明早去一趟。我没在意,因为很累就睡了。
  
第二天早晨四点多,我醒来,发现我儿子不见了。快天亮时大队书记崔浩林打电话来说:“你儿子吊死了。”我赶紧出去找,也没找到。还是大队书记崔浩林指的方向,我在山里找到我儿子,在离家500 多米远,吊在树上。
  
放下来之后,我发现绳子不是我家的,上吊人死后都伸舌头,可我儿没有,而且他全身是血和伤痕。我说:是你们把人打死吊上去的。我问大队书记崔浩林:你怎么知道我儿子在这?他回答说:采药人跟他说的。
  
当时在场的人有大队会计李学哲,乡治保主任张日南、金哲,大队长李胜烈,还有乡派出所的十几个人,没有村民。
  
我说,是你们把我儿子打死给吊上去的,治保主任张日南等人拽着我把我送回家。
  
我儿子死得不明不白,比窦娥还冤。海林市公安局没有经过我们家人同意和任何签字,强行将尸体拉走火化,还勒索我家500 元火化费。
  
我儿子死时才28 岁。十多年过去了,我们有冤无处诉,凶手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