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20年7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赵仁霞被枉判七年重刑,崔永强两年半,刘汝兰三年。
当天,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法官王德成等人,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通过网络视频对法轮功学员赵仁霞、崔永强非法宣判。以莫须有的罪名枉判赵仁霞有期徒刑七年,勒索罚款两万元,枉判崔永强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赵仁霞不服非法判决,表示要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同一天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71岁的刘汝兰被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勒索罚金六千元。
三十年前,刘汝兰的前夫因有外遇离开了她,并带走了她的儿子。为了生计,刘汝兰做过临时工,当过保姆,做过护工,积劳成疾。一到冬天,她的双手骨关节肿胀,疼痛难忍,最折磨她的是严重的偏头痛,头疼发作时,头晕目眩,只能躺着。
刘汝兰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还能帮助照顾家人。她的前夫去世后,撇下一个有残疾的儿子。那时,尽管刘汝兰已六十多岁,她毅然从外地回到了儿子身边,打工挣钱,为儿子洗衣、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