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2020年7月23日,湖北省武穴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以制作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为借口非法判重刑。其中,郭平珍被非法判刑十年,龚月贵、刘艳峰和程学珍被非法判刑八年,四人各被勒索罚款两万元;廖元华(原武穴市农业局纪委书记),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
 
2018年2月3日凌晨,武穴市公安局及当地多个派出所同时出动,同一时间对上述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工作场所进行非法查抄 ,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打印机、电脑等个人物品,并将五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看守所。

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都坚称,信仰无罪,制作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合法。

辩护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辩论,指出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哪条法律的实施,对社会也没有任何危害性,因此是无罪的,要求当庭释放。

武穴市法院知法犯法,将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将来定要承担责任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