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轮功学员商兆香。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商兆香被枉判三年,2020年7月14日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由于监狱封锁消息,她在狱中被迫害的详情外界不得知。
 
商兆香,五十岁左右,山东泰安人,和丈夫刘明国经营一家洗衣店,儿子在上大学。商兆香被中共迫害后,洗衣店被迫关闭,她的丈夫在工地打工,早出晚归,非常辛苦。
 
2018年7月,东营区城管发现有邪党党徽被涂抹,国保根据监控录像跟踪到王子明的住处,并实施长达数月的监控、跟踪,采取蹲坑、录像等手段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8年11月24日,东营区多个派出所警察同时出动,绑架了商兆香、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等17位法轮功学员,整个过程隐秘。商兆香、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被劫持到东营市看守所迫害。

2019年12月24日,东营区法院对商兆香、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非法庭审,并枉判王子明七年半、罚金三万元,高洪伟四年、罚金两万元,商兆香三年、罚金一万元;张爱丽二年十个月、罚金八千元。四人上诉到东营市中级法院,2020年4月13日,中级法院做出枉法裁决,维持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