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赵熙茹被中共枉判七年,2018年6月29日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时年六十六岁的赵熙茹遭犯人群殴,胳膊青紫,右侧肋区凹陷,右耳失聪。相关犯人、警察至今未被追究责任。
 
赵熙茹2017年1月被中共警察绑架,她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入监时骨瘦如柴,体重仅有七十余斤。犯人组长曹凤萍在监狱的授意下,不顾赵熙茹老人身体虚弱,罚她坐小板凳,强迫她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每周要写“思想汇报”等等,强迫她“转化”(放弃信仰)。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后,赵熙茹郑重地递交了“转化”作废声明,表示坚修大法。这让犯人组长曹凤萍恼羞成怒。一天,曹凤萍找来打人成性的贩毒犯杨絮、刑事犯于海霞(伤害罪)等人对老人进行群殴。

一直折磨到晚上十一点四十分,杨絮威逼赵熙茹老人在“必须服从一切管理”的纸上签字后,才让她上床就寝,此时已经晚上十二点了。

随后两天,赵熙茹躺在床上,她胳膊青紫,脸色苍白,右侧肋区有两三个鸡蛋大小的凹陷,赵熙茹说,那是杨絮死命的往她肚子上踢的。

杨絮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于凤霞因斗殴致人伤残,被判四年。她们在监狱非但没有受到好的教育、悔改,反被监狱怂恿、默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行凶,造成赵熙茹老人被严重伤害,监狱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距离监控最近的地方,面对着监控,长达四小时,一群犯人围殴一个六旬老人,却得不到任何干预和制止,监狱为“转化”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无所顾忌。在这里,任何打骂法轮功学员的行为都不会被狱警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