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来稿)2019年12月,一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被法官多次打断和阻止,不许做无罪辩护。律师反问:“哪条规定不可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国务院。”律师依照《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斥了法官的无理要求。
律师指出,我的当事人是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抓、被开庭的,作为辩护人,我不谈法轮功谈什么?因为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我要做的是无罪辩护。法庭内鸦雀无声。律师从容不迫地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庭内都静静地听着,一直到庭审结束。
事后,法官给市司法局发一公函称:律师在法庭上宣传法轮功,说修炼法轮功无罪等。司法局律师协会成立调查组,查卷并责成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会。
下面是这位律师与司法局律协人员的部份对话。
下面是这位律师与司法局律协人员的部份对话。
律协A:某某律师,你是不是法轮功人员?
律师:我不是,我没有炼过法轮功。
律协A:你怎么能说法轮功不是×教?
律师:这些法轮功学员无辜蒙冤,我们为他们站出来,为他们伸张正义,我作为律师来讲,家属聘请我做无罪辩护,我接案子,会见当事人,翻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轮功学员违反法律。我觉得他们确实没有罪,我觉得你们都应该好好学习学习,什么“又是取缔啦、又是×教的啊”,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犯罪、取缔……
法轮功不是×教,为法轮功辩护没有错,你们这样做是行政处理。说实在的,司法厅有文件没?没有,司法部有文件没?没有,都是内传,电话呀!电报啊!口头啊!等等。“上面”让你们“下面”抓不着把柄,没有红头文件,都是“底下”的事。你们不担责,也得担责。
律协A:听共产党的话,这就跟党中央保持一致呀!没有办法呀!至于你对也好,错也好,我们也不管了。现在就是一句话,是不是×教我们也说不过你。你有理由,俺们也不说了,就是你对,俺们也不能给你出手续,如你继续搞,那马上就要注册了,也不给你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