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办76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陈揖鑫、郑天琼夫妻,今年9月24日被成都市新都法院非法判决一年六个月。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办76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陈揖鑫、郑天琼夫妻,今年9月24日被成都市新都法院非法判决一年六个月。
不知新都区涉案法官和检察官是否明白,今天你们判陈揖鑫、郑天琼的判决书,不久的将来,在全世界审判中共时,就是你们作为同伙的犯罪证据。
中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法律不能对思想定罪,而法轮功学员就因为坚持信仰而被判刑。中共的所谓“法官”,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审判,这样的场面居然持续了21年。
5个字加判5年
5个字加判5年
2004年9月6日,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张金生被非法庭审时喊“法轮大法好”,并在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上签写“法轮大法好”,法官恼羞成怒,说“1个字加判1年”,“法轮大法好”5个字加判5年,最后张金生被冤判13年。人治代替法治,有公正可言吗?这还不是对“法治”的最大讽刺吗?
一位法轮功学员曾对警察说:“我敢说我是正的,你敢说你是正的吗?”警察无语地走开了。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弘扬。法轮大法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国际社会的褒奖,唯独奉行“假恶斗”的中共独裁政权才与“真善忍”作对。
法官审判法官
法官审判法官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德君,旁听了大量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在旁听的过程中,他开始了解法轮功,读了《转法轮》等法轮功的书籍后, 他被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所折服,从而走入大法修炼, 并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他担任庭长后,将李洪志师父的《富而有德》、《修内而安外》等经文做成牌匾,悬挂于法庭的墙壁上供人观看。
2007 年6 月21 日,李德君被大连市国保大队绑架,年底被大连普兰店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北京大学毕业的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高级审判长姜淑华,原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经济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孙灵华,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江西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干部胡庆云,原最高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综合教研室副教授李莉等等,都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迫害。当这些守法懂法、修炼“真、善、忍”的法官坐在被告席上,法官审判法官?难道不值得你们深思吗?
江泽民在多国被起诉
中共迫害法轮功,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犯下了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与酷刑罪等,迫害法轮功的罪魁江泽民已经因这些罪行在海外多个国家被起诉,参与迫害的官员及执行人员也被起诉。一旦中共倒台,参与迫害者也会面临同样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