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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20年前绝密文件曝光

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政治迫害。
文: 岳高  

中共二十年前的绝密文件近期曝光,证实了中共打着法律之幌,操控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恣意实施“群体灭绝”的罪行。

绝密文件 铁证如山

2000年11月30日,中共最高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印发了一份被列为“绝密”的文件,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所谓司法意见。该文件中称,“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时任头目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所有犯罪指令,不但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行为罗织了众多罪名,还声称办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

这份绝密文件,将法轮功学员群体、与法轮功学员实践“真、善、忍”或和平传播法轮功真相的行为,都列为“打击重点”,并规定了针对性的“罪名”和处罚手段。例如,该文件将法轮功学员编写、印制与传播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定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用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此外,该文件将法轮功学员揭露中共官员非法抓捕、劳教、判刑,与使用酷刑导致法轮功学员伤、残、死亡等罪行的行为,定性为“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侮辱罪或诽谤罪定罪处罚”。

这份公检法联合发布的绝密文件本身就证明中国根本没有司法独立,所谓的法律就是中共迫害无辜民众的工具,中共就是一个黑帮组织。

中共犯下群体灭绝罪

这份绝密等级的司法文件显示,中共利用国家绝对权力,非法且恶意迫害法轮功群体,自曝了它触犯“群体灭绝罪”的证据。五个部门出台这份文件,本身就是违法,因为没有法律授权它们可以立法。文件本身既不是法律,却对法轮功学员“量体裁衣”、“因人设罪”,也不符合司法解释的性质。依据中共的《保密法》第十五条,绝密级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此时曝光该文件,让中共的“群体灭绝罪”恶行已大白于天下。

首先,中共迫害法轮功,并非法律行为,而是政治运动,是中共打着法律的旗号,利用公检法充当打手所实施的政治迫害。其次,多年来的法轮功案件中,没有任何检察官、法官或警察能够拿出给法轮功定性的法律依据。第三,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这份绝密文件提到的“刑法第三百条”,也是中共构陷法轮功学员最常见的罪名——“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长年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对该罪名的所有规定都做过详细的研究,得出来的结论是: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教。中共的公检法相关人员迫害法轮功,正是体现了彼等执行这份违法文件的犯罪证据。

中国的法官们都清楚知道,2000年中共国务院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2011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废止了1999年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2014年6月2日,中共《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2000】39号文件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

反人类罪 追诉无限期

自2002年起,法轮功学员向国际刑事法庭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荷兰、西班牙、比利时、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和韩国等众多国家的法院,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控告中共头目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曾庆红、周永康等多名中共官员。2019年6月17日,英国“ 独立人民法庭”终审裁定中共犯下“反人类罪行”,认定中共大规模摘取法轮功学员的活体器官。

国际刑事法规定,“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属于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国际法规定, “反人类罪”是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可进行无限期追诉;而且惩罚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不会因行为人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

含泪度过21个重阳节

2019年遭中共迫害的60岁以上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明慧网)
文: 觅真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一年,魔难中的法轮功学员及家人们也含泪度过了二十一个重阳节,在此笔者仅举几个明慧网近期报道的法轮功学员老人们的悲惨遭遇,看看在中共极权下老人们所经历的千古奇冤!

1、68岁韩玉芹遭警绑架当天死亡

2020年6月18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突遭公安非法抓捕,68岁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芹当天被迫害致死。

家属在丰润区中医院见到了遗体,看到韩玉芹头发蓬乱,鼻中有血迹。痛哭悲愤的家属要求派出所警察穿上制服给死者行礼。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出来一个自称是所长的人穿上警服在韩玉芹的遗体前鞠躬行礼,并说:“大姨对不起。”

2、67岁王殿国冤死监狱

辽宁鞍山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殿国,于2020年6月16日下午四点在大连市监狱被迫害致死。王殿国与妻子于宝芳、儿子王宇,2017年7月4日晚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用铁锤子砸锁、铁钎子撬门,入室绑架、抢劫,仅十三天,于宝芳于2017年7月17日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王殿国则被非法判刑四年,被投入监狱,最终冤死中共监狱。

3、66岁女医生遭警毒打后去世

黑龙江牡丹江市海林市66岁的女医生、法轮功学员王淑坤,2020年6月末被骗去单位,遭警察毒打,并胁迫她承认已经上访29年的丈夫于小鹏也炼法轮功(从而便于关押),王淑坤于7月2日早含冤离世。

4、78岁彭淑华坐冤狱

四川成都市新津区78岁的法轮功学员彭淑华老太太,今年9月10日上午被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第四次非法开庭,以莫须有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判刑两年。老人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至今已超过一年。

5、68岁刘银凤被非法判刑七年

辽宁丹东凤城市红旗镇6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银凤,于今年8月13日被凤城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刘银凤2018年5月30日去黄旗赶集,回家途中被红旗派出所李国峰、范喜军等五、六个警察绑架、构陷。
 
6、67岁钟义芳共计被冤判12年半 

 攀枝花市现年67岁的法轮功学员钟义芳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近一年,现在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她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的尿毒症,骨瘦如柴,肚子肿得老大,每天看守所给她打针。

钟义芳在2009年被绑架、非法判刑八年,在成都女子监狱遭受迫害,2017年1月才出狱回家。2019年11月中旬,钟义芳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再次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

7、警察抢走八旬老人25万现金

湖北武汉市85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喜庆,今年7月14日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赵喜庆多年省吃俭用攒下的约25万元现金。老人第二天回家时,25万元现金没有退还。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19年中共非法抓捕骚扰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707人;有205名80至90岁老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桩桩件件,罄竹难书……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一年来,制造了多少这样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悲剧?多少老人被中共迫害致死致残、枉法冤判,又有多少老人至今仍在狱中遭受煎熬?

这样的人间悲剧仍然每天不停地在中国大陆发生着,苦难中的人们期盼着这场迫害早日结束,让这些受难的老人们与家人早日团圆,安度晚年。

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死亡实例

(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无论是什么人,谁参与了迫害,如不悔改,早晚都会受天谴。

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下面仅举几例。

前司法局长周京遭恶报死亡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前司法局长周京,于2017年12月患鼻癌死亡,终年45岁。

2002年8月23日,当地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开修炼心得交流会时,被六一零、国保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周京对所有法轮功学员通宵罚站,不给吃,不给喝,不让上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遭毒打,有的被绑在柱子上。周京扬言:“让你们尝尝无产阶级专政的厉害。”

从那以后,周京依爬上了旌阳区妇联主任、旌阳区司法局局长的职位。可怜这个(时年)45岁的生命,就这样跟随江泽民恶势力上了黄泉路。

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遭报亡殃及家人

周银校,原抚顺市市委书记,任职期间开办了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毒害世人。

周银校因受贿被判十四年,后被监外执行,在2017年死亡。周银校的儿子是抚顺二院副院长,后患肝癌,换肝没有成功,死亡,年仅35、36岁。周银校在抚顺执政期间,迫害法轮功,不但自己遭殃,还殃及儿子。

湖北咸宁科协副主席但汉久遭报死亡

今年9月12日,58岁的湖北省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但汉久突然死亡。

据查,咸宁市科协经常与市610一起抹黑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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